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2年17号公告)

税务局连发两条新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这意味着:4月1日起,增值税又将发生一些新变化。



一、新政策实施后,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想要申请留抵退税,有几个硬性条件必须满足。


1、必须是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行业。注意,这里是二选一,满足一个就行。


用白话说就是,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含个体户)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制造业等行业所有的企业(无论大中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那么如何判断小微企业呢?这个标准主要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特殊情况下,比如上面说的文件里没有,则采用标准是:年增值税销售额在2000万(不含)以下(微型企业是100万以下),即是小微企业。


另外,制造业等行业包括6个,具体如下:



2、还需要同时满足下面4个条件:



如果2019年4月1日起享受了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则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二、留抵退税、留抵税额相关的问题


所谓的留抵退税,全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留抵税额又包括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比如,某公司之前没有申请过存量留抵退税,在今年的6月份底留抵税额是100万,在2019年3月31日留抵税额是60万,那么这个公司的增量留抵税额就是100万-60万=40万。


粗粮留抵税额是指: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政策有点绕口,举个例子:


某公司没有申请过存量留抵退税,在今年6月底留抵税额是100万,在2019年3月31日留抵税额是60万,那么该公司存量留抵税额是60万。如果该公司在2019年3月31日留抵税额是120万,那么该公司的存量留抵税额则是100万。


简单来理解就是个比大小的事情,跟2019年3月31日相比较,哪个小,哪个就是存量留抵税额。


三、我们公司符合条件,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退税?


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增量还是存量来确定。其中小微企业增量留抵税额退还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而存量的则是微型企业4月申报期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小型企业则是5月份申报期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


对于制造业等行业来讲,4月申报期开始,可以申请增量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7月份申报期可以申请存量一次性退还,大型企业10月份申报期可以申请存量一次性退还。


这个不是强制性的,企业也可以选择不申请退税,直接结转下期抵扣。


四、进项构成比例发生了一些变化


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相比,进项构成比例发生了变化,而且以后也要按这个新规定来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