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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27个税收宣传月(南靖县税务局第31个税收宣传月)

4月1日,清水县税务局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在轩辕广场举行税收优惠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正式下发。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为将党的涉税惠民政策第一时间送到纳税人手中,轩辕广场集中宣传结束后,清水县税务局税收宣传小分队开展入户送政策上门活动。税收宣传小分队分3路,从轩辕广场出发,到沿街个体工商户中宣讲国家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活动当天,税收宣传小分队就最新出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80余户,第一时间送政策上门活动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




清水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凯伟说:“我们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将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精准辅导培训,优化税费服务、推进协同共治等方面再加力,同时不断加强‘非接触式’办税推广,进一步推进办税缴费方式多元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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