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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巡视组(浙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中央第四巡视组向浙江省委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党中央部署,2月3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反馈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抓好巡视整改和整改日常监督进行集中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月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向浙江省委反馈了巡视情况。组长赵凤桐分别向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和浙江省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并传达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袁家军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讲话。此外,巡视组还向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反馈了有关巡视情况。


赵凤桐在反馈时指出,浙江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八八战略”,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富民强省行动计划,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在新发展阶段确立的定位使命存在不足,对经济发展中的短板系统研究不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坚持严的主基调还有不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还需持续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够到位,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有差距;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有差距;对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有的整改落实还不够。此外,巡视还发现杭州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够有力,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还有差距,一些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还不到位,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还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宁波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还有短板,防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还不够到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存在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赵凤桐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发展战略和新职责新使命,加快自贸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传导压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四是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会议传达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浙江省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巡视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本地区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中所处的方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充分释放改革效能、提升治理能力。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集中整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司法执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组织保障。


中央第四巡视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浙江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杭州、宁波市委主要负责人出席反馈会议;其他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省委巡视办主任和省委巡视组组长,省直各部门(含省属国企,本、专科院校)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市有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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