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契税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形免征契税:
《契税法》明确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是:
为了与《土地管理法》进行有效衔接,《契税法》在关于征税范围的条款中,将《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修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这意味着《契税法》实施后,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也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因此,2021年9月1日之后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集体土地用于生产经营,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则不属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