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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环境保护税(住宿业环保税如何征收)




贵阳喜来登酒店。




为推动贵州住宿业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做优,发挥住宿业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住宿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多元化为方向,加快住宿业资源整合、产业集聚、业态创新,提升住宿业规模效应、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到2021年,全省住宿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0%左右;培育和新增限上住宿业单位300家,总量达到1100家以上;实现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县(市、区、特区)全覆盖,力争引进1—2家世界排名前十的酒店集团。全省住宿业规模结构、空间结构和品牌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消费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品牌引领规模扩张行动。加快高端休闲度假主题酒店建设,争取引进安缦、六善、COMO、嘉佩乐、星野等度假酒店品牌进入贵州,支持安纳塔拉、悦榕庄、柏联等度假酒店品牌在贵州布局运营。围绕在建拟建房地产项目、城市综合体、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大数据园区、旅游度假区、户外运动基地、美食街、购物街等,把中高端住宿产品建设纳入规划建设,支持通过入股、引入管理等模式,加快锦江、开元、首旅建国、万达嘉华、世纪金源、维景国际、雅高、卡尔森、温德姆、喜达屋、凯悦、万豪、希尔顿、香格里拉、洲际等酒店集团旗下高端品牌在贵州连锁经营;加快推动全季、维也纳、丽枫、和颐等中端酒店品牌落地贵州开展连锁经营;支持贵州本土中高端酒店集团开展品牌输出、管理输出,提升连锁经营规模及效应。


(二)实施客栈民宿扩容升级行动。围绕黄果树、梵净山、荔波大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等重点旅游吸引物建设客栈民宿。围绕实施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结合贵州旅游名镇、名村建设,鼓励引导对现有农家乐、农家客栈、家庭旅馆等住宿设施升级改造和服务提升。鼓励引导茅台、西江、青岩、旧州、肇兴等15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客栈民俗在建设、改造、提升中突出建筑、文化、生态、服务等方面的特色化风格。鼓励引导旅游热点地区和景区周边乡村、休闲度假资源较为富集的乡村加大投入力度,建设各具特色客栈、民宿、度假村等住宿设施。鼓励引导城市郊区和景区周边小城镇群众充分利用自有宅基地、自有闲置住宅房资源建设、改造和经营特色乡村住宿设施。


(三)实施住宿业空间集聚行动。编制住宿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全省住宿业规划布局,有针对性的谋划和引导不同档次、不同规模、不同目标客户群体、不同经营模式的住宿设施合理布点、规范建设、均衡发展。加大高端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养老酒店、亲子酒店、科技酒店、主题酒店建设;五星级或同等档次商务型会展型酒店、四星级或同等档次酒店进行全省及区域总量把控,要更加注重消费细分需求。以贵阳、贵安新区为重点,建设商务会展、休闲度假、分时度假酒店群;以遵义、毕节红色文化为重点,建设红色旅游主题酒店、生态度假酒店群;以六盘水、安顺为重点,建设生态休闲度假旅游酒店群;以铜仁为重点,建设生态旅游、培育绿色酒店群;以黔东南、黔南为重点,建设生态文化、康养度假酒店群;以黔西南为重点,建设山地户外运动、赛事举办酒店群。以铜仁一带双核为重点,建设环梵净山旅游民宿带;重点培育仁怀—习水—赤水酒文化旅游民宿带、贵阳—遵义—铜仁千里乌江滨河旅游民宿带、花溪—惠水—平塘科普旅游民宿带。开展“全省住宿业100强”典型示范创建活动,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整体发展水平。


 (四)实施住宿业营收渠道开拓行动。推进住宿业与会展、文化、旅游、体育、农业、医疗、康养、教育培训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服务消费,转变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注重文旅与住宿业深度融合,引导住宿业利用文旅创意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将住宿业态纳入文旅产业项目,通过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融合发展形成体验综合体。计划建设、改造、提升的区域性乡村住宿设施,要围绕和突出山地、文化、民俗、民族等资源要素,把住宿设施打造成集住宿、游览、观赏、体验为一体的旅游吸引物。


(五)实施住宿业经营模式创新行动。大力推动住宿业品牌整合、资源整合,促进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推行酒店市场轻资产模式,提高行业集中度。依托旅游业发展起来的177个住宿业消费产业聚集区,通过整合消费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推动大型酒店产业活动单位成立独立法人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外资等参与国有中小型住宿业单位改革。推荐一批优质大型住宿业纳入全省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重点支持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或挂牌。


(六)实施行业服务智慧化行动。完善贵州智慧旅游相关功能,打造集住宿业推广、服务预定、预售结算、实时查询、行业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旅游服务平台,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住宿业服务和管理全程、全域、全覆盖。联通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数据平台,实现住宿业单位数据共享。加快乡村智慧旅游建设,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网上预订和支付服务。引导市场不同层次的消费选择,密切供需对接,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季节采取差异化促销措施,实现淡旺时段协调发展。支持住宿业对互联网、物联网、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改造提升酒店智能化水平。


 (七)实施住宿业标准化绿色化行动。深入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贵州省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推广《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引导住宿企业开展耗能管理和酒店经营指标细化管理,加大绿色饭店创建。推广“绿色饭店生态客房”实施,从空气、水、睡眠、低碳、体验五个方面打造绿色健康生态客房。利用新技术在酒店绿色环保、节能降耗、运营管理、营销收益管理等方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引导企业以顾客满意度为导向,提升酒店精细化管理水平。


(八)实施住宿业人才资源保障行动。依托专业院校(系),加快培养酒店管理中高端人才;以清镇职教城为依托,引进1—2家国际著名酒店管理品牌开展联合办学,建设2—3个酒店人才培训基地;加快筹建贵州文化旅游艺术职业学院,强化酒店职业技术教育。2019—2021年每年开展一场酒店职业技能大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


 (九)实施住宿业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制定出台《贵州省住宿业管理办法》,明确住宿业管理范围、管理权属、管理主体。督促住宿企业以住宿设施安全、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并与税务机关动态信用评价信息形成共享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卫生安全标准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从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住宿行业安全保障水平,创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三、主要支持措施


 (一)建立奖励机制。以住宿业单位上缴税收为基础,以住宿业税收增长省级留成部分的50%为标准,对上限入统的住宿业单位进行奖补扶持。住宿业单位上限入统奖补扶持实行项目申报制,对新增上限入统住宿业单位,或营业收入分别达到5亿元、5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增幅连续3年分别保持在10%、12%、13%、14%、15%以上的住宿业单位分档次给予资金奖补。奖补资金总额以当年住宿业上缴税收省级财政留成部分增量的50%为限。各市(州)和县(市、区、特区)规模以上服务企业总数在上年基础上每增加1户,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按每户3万元标准给予地方政府一次性奖励,地方政府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规入统证明材料,运用省级奖励资金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行奖励。


(二)落实优惠政策。按照“简政放权”思路,研究和制定乡村住宿设施进入市场政策措施。对上限入统确有困难的住宿业单位,符合延期纳税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研究住宿业水、电、气支持措施,对营业收入在500万以上,连续3年增长保持在12%以上的独立法人住宿业单位,在工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基础上再优惠10%—15%。对绿色饭店、星级酒店、民宿客栈、连锁经营经济型酒店等住宿业单位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后,企业可申请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住宿业单位向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


(三)加大金融支持。引导和推动贵州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住宿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住宿业单位的信贷扶持力度,对企业改造经营设施、开设网点、购置节能设备等所需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有形资产和经营权抵押以及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等多种方式,向住宿业单位提供信贷支持。对优质服务示范住宿业单位和省级100强住宿业单位,金融机构实际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四)强化定点支持。建立拟培育上限住宿业单位名录库,对基本情况、接待情况、营业收入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明确重点培育和发展对象,安排专人专班跟踪服务。建立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对拟培育对象实施定点支持,积极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拟培育对象倾斜,及时将达到规模的住宿业单位上限入统。


(五)加强客源保障。大力实施“走出去”策略,推动住宿业主体深度参与旅游推介及商务活动。结合国内旅游重点市场和重点拓展市场,强化客源导入。推动入境便利化,吸引更多境外人士入黔,形成住宿消费新业态和新热点。加强对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的宣传推广,对优质服务示范住宿业单位、省级100强独立法人机构住宿业单位等品牌龙头企业,纳入全省大中型展会接待指定酒店目录并予以优先推荐。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省税务局、人行贵州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住宿业上规提质相关工作。市、县两级政府要统筹做好辖区住宿业上规提质工作,制定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抓实上限入统。压实全省住宿业上限入统工作责任,根据各地住宿业单位基本情况,明确县、乡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制定住宿业上限入统量化目标任务,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规范做好辖区内符合上限入统住宿业市场主体标准基本信息收集,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税务、统计部门。按月、季对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社区)住宿业情况进行督导,切实把握全省住宿业发展情况及上限入统工作推进情况。


  (三)加强行业指导。指导成立住宿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宣传营销、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加大对限上住宿业单位的培育,扩大限上住宿业单位规模和住宿经济总量。跟踪分析住宿业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发布住宿业市场信息和行业发展报告,为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提供支撑。


 (四)强化督办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调度,每季度将住宿业上规上限入统推进情况报送省商务厅统一汇总,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将各市(州)、贵安新区住宿业发展纳入全省旅游业、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测评考核内容,相关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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