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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地方教育费附加(嘉兴市私立学校收费标准)

文 | 徐元观



本市普及初等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


1956年1月,《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公布。为了实现《纲要》规定有关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嘉兴专署文教科于同年上半年在嘉兴县新丰乡开始试点,搞“普及小学义务教育规划”。


下半年,海盐县在横港乡、海宁县在周镇乡也进行试点,试点后各县都制定了《普及小学义务教育规划》。11月,专署在海盐横港乡召开了“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现场会”。


嗣后,各县都制定规划和开始实施普及义务教育工作。为了加快普及步伐,各县在城镇试办“二部制”小学,在农村增设民办小学,各厂矿企业、渔业生产合作社相继办学,使学龄儿童入学率大幅度增加。


据海宁县统计,至1957年,全县办“二部制”小学4所12班,农村民办小学46所,厂矿企业办学10所,当时全县学龄儿童52921人,入学儿童38230人,入学率72.24%,比1955年增加14.69%。


1958年4月,省教育厅在崇德县(现属桐乡)举行“普及小学教育现场会”,会上提出“加快普及小学教育的步伐”口号。会后,随着全国“大跃进”形势的发展,教育事业也随之“大跃进”,普及义务教育经历了曲折的过程。


在“公社化”运动中,原来不设小学的村(当时建立人民公社后称生产大队)都单独办起了小学。嘉兴专区东片各县(即现在嘉兴市境,以下称全市)小学总数和入学儿童大增,从1957年的1956所小学、182576名学生,骤增到1958年的2361所、287668名学生,学校数增长20.7%,学生数增长57.56%。


由于人民公社实行“吃饭不要钱”,大批已离校参加劳动的超龄青少年重新回到小学读书,免费供餐。这种发展速度超越了主客观条件的可能,加重了国家和集体财力的负担。


1959年,着手放慢普及教育的发展速度,动员超龄学生离校参加生产队劳动。1961年,又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学校和学生数量才渐趋正常。至1962年,全市小学降至2040所,在校小学生降至165290人。


根据国家主席刘少奇关于“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从1963年11月开始,全市各县试办“简易小学”。1964年3月16日~21日,省教育厅召开“农村小学教育座谈会”,讨论“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提倡大力发展简易小学(同年10月改称“耕读小学”)。会后,各地大力贯彻推行。


由于耕读小学办学灵活多样,有半日制、巡回制、早晚班、小学附设班等,受到群众欢迎,所以至1965年,全市办起耕读小学5851所(处),入学儿童112393人,其中女生占绝大多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社会动乱,耕读小学停办,全日制小学“停课闹革命”。1967年春,虽“复课闹革命”,但政治运动冲击了文化课教学。1969年,在“学校办到家门口”的口号下,各县撤去中心小学,校舍被瓜分,以生产队或大队为办学单位,小学教师被分配到新办小学或初中班任教,实现“读初中不出大队,小学不出生产队”。


不少原来的小学教师改教初中,又吸收许多“亦农亦教”的“赤脚教师”(1972年起统称民办教师)充实小学教师队伍,从而小学教师骤增,全市从1966年的7590人猛增至1969年的10417人。由于队办小学发展,小学教育又出现了高峰,全市小学校在1966年为2516所,学生230527人,至1970年小学校已增至3314所,学生355592人。


这样一来,原有校舍不敷应用,公社和大队及生产队纷纷搭建简易校舍,解决校舍不足问题。由于盲目发展,造成师资质量跟不上要求,教学质量低,学生流失也十分严重,能读完小学的学生数逐年下降,仅1974年,全市小学生流失达20479名,占应到学生数446983人的4.58%,其中嘉兴县流失学生竟占在校学生的7.45%。


“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于1978年召开,“拨乱反正”使普及小学教育重新走上正轨,各县开始对小学进行整顿,恢复中心小学辅导制度,调整学校布局,增加教育投入,减少小学附设初中班,从1978年起不再吸收民办教师等措施,从而纠正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小学布点过散削弱小学质量的倾向。





1981年6月15日~21日,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要求全省在1985年实现基本普及小学教育目标。


会后,本市各县先后召开教育工作会议,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并决定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从调整教学网点、整顿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着手进行部署。首先在经费上加大投入。


据统计,1981年当年全市各县共投入教育经费2201万元并做到逐年增长,1982年投入2507万元,1983年为2756万元。仅嘉兴市(县)1981年投入714.8万元,1982年800.5万元,1983年871.2万元。其次是对1978年底前吸收的农村民办教师进行整顿。


据统计,1978年全市有小学教师13757名,其中民办教师10045名,占73.01%,对这些民办教师通过考核整顿分为三类,对第一类“基本合格”的继续任用,属于“需进修提高”的第二类作为“试用”教师,第三类是“不合格”进行辞退,从而提高了教师质量。


再次是调整教学网点。在撤销队办小学的基础上,将施教范围小、学额不足的学校进行撤并,全市学校从1970年的3314所到1982年减至1993所,每校学生的平均数从1970年的107.66人提高到1982年的135,66人,从而充实了学额,提高了办学效益。


最后是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1978年各县均恢复了教研室,各乡镇学校成立各科教研组,进行教学研究活动、钻研教材教法、组织集体备课、进行观摩教学和建立听课制度等,以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


然而,1983年1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嘉兴地区农村教育为何落后》的文章,点名批评“茅盾故乡文盲多”、“这里最差的房子是学校”,这无疑是对我“鱼米之乡”加快普及初等教育步伐一种鞭策。


地、县(市)领导十分重视(地区教育局曾于1982年12月20日至26日先期组织人员赴嘉兴马桥、七星两乡蹲点调查),嘉兴市(县)于1983年1月下旬由副市长屠友胜、市教育局副局长许荣裕率领教育局干部和各乡镇成人教育干部30余人到虹阳乡蹲点调查。


通过调查,对照《人民日报》文章,找出差距、存在问题和与上级要求之间的差距,更深刻地认识到我市(县)农村教育中有些地方确实还存在着教学质量低、留级多、师资水平低、校舍破旧、设备差等问题。


根据校舍破旧情况·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即于3月18日拨出专款110.4万元给嘉兴市(县)修理危房,并要求争取在一两年内真正做到“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凳”,各县也拨出专款修理危房或新建、改建校舍。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学制缩短为五年,从1983年秋季开始,嘉兴、海宁、平湖、嘉善、海盐恢复小学六年制,1984年秋季,桐乡县也恢复六年制,从而保证了修业年限。





1983年8月撤地建市。当时主管教育的范巴陵副市长深入农村,对农村初等教育的状况进行调研。调研后,在一次会议上动情地说,农村小学大多在废弃的祠堂或寺庙里,房屋破旧,窗户上很多地方没有玻璃,当时群众说,这些小学,是清朝的房子,国民党的桌子,共产党的孩子。


1984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28日,市委、市政府又发出《关于办好初等教育的意见(试行稿)》,文件要求“分级包干、逐级验收,确保1985年全市达到普及初等教育的基本要求”,并要求“扩大财源,多方集资,分级负责,努力改善办学条件”,“1985年底之前一定要达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凳””的要求。


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领导还发出“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号召。同年,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开始实行教育集资,并要求专款专用,当年全市集资673.5万元,其中市本级114.6万元,桐乡221.9万元,海宁117.5万元,平湖94.9万元,嘉善63.1万元,海盐61.5万元。


1985年1月22日,市政府印发了《嘉兴市教育事业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并根据国务院规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开征教育费附加,当年全市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889万元,城镇教育集资685.2万元。


据统计,当时全市中小学的校舍面积共有206660平方米,仅1980年就将其中的181022平方米的危旧校舍修复或进行改建。实行教育集资和征收教育费附加后财力增加,以后几年又积极扩建新校舍,至1986年共新建小学校舍26481平方米,同时增添教学设施,对全市80所城镇小学和113所乡中心小学的教学仪器,全部按三类以上标准配齐,对部分农村小学的教学仪器,也按三类标准配发。嘉兴市还建立了电化教育馆,对各校的电化教育进行指导。


在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加紧培养师资队伍,提高师资水平。本市除原有平湖师范学校外,1978年10月海宁师范学校复校,恢复招生;1978至1980年间,全市各县都开设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在职小学教师文化业务进修,以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


1980年各县还相继建立小学教师函授辅导站,发动在职小学教师参加文化进修,全市参加函授学习的小学教师1899人;1982年,各县还组织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进修,凡未达到师范学校毕业的教师人人参加无一例外,并且还组织“专业合格”考试。


通过进修,提高了在职小学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以及补充师范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逐步建立。


在此期间,各级党组织还为小学教师落实了各项政策,全市先后为430名(含中学,下同)教师纠正被错划“右派”的问题予以平反,并清理和纠正了“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2117件和历史老案620件,给有关教职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1977年恢复了评选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制度,1983年对从事教学工作25年以上的小学教师授予“园丁”荣誉纪念章,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时,市委、市政府在中山电影院召开首次庆祝教师节大会,并为达到30年教龄的老教师授予“荣誉证书”...···从而使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


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小学教育在硬件上实现了“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凳”的要求,并且增添或更新了课桌凳和教学设备,各类自然实验仪器和文娱、体育器材、图书等均按要求配置;


在软件方面落实和巩固了分级管理,提高了教师素质,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从而改变了全市初等教育的面貌,特别是各县(市、区)集中财力新建的一大批小学校舍,这些校舍式样新颖美观,成为一大亮点。这些新校舍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嘉禾大地上,从领导到群众,从教师到学生都会骄傲地说:“这里最漂亮的房子是学校!”


各方面条件已经达到了“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1984年4月,嘉兴市政府组织人员代表省政府,首先对海盐县进行验收试点,经逐项验收并核实,该县学龄儿童入学率99%,在校学生年巩固率99.64%,毕业班学生毕业率97.37%,12~15周岁少年初等教育普及率94%,四项要求全部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


同年冬和1985年春,市政府又组织人员对海宁、桐乡、平湖、嘉善和城区、郊区分别进行验收.确认各县(市、区)普及初等教育的各项指标都超过省定要求(附后)。经市政府批准,命名各县(市、区)为“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县(市、区)”并颁发证书;经省政府复核验收,于5月8日批准,嘉兴市为“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市”。


至此,嘉兴市人民为之长期努力奋斗的普及初等教育的目标终于实现了。·


为了表彰基层乡(镇)政府在普及初等教育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城区嘉北、郊区大桥、平湖全塘、桐乡芝村、海盐甪里、海宁袁花、嘉善干窑等七个乡镇被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基础教育先进乡(镇)”,受到省政府表彰。


附:全市各县(区)验收时“四率”表


全市各县(区)验收时“四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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