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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开户最低存储(中国工商银行atm存款上限)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如何计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和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只有当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其退休后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当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出现上述情况时,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封存其个人帐户档案。


基础养老金如何计算


一、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程序


用人单位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被保险人退休当月,携带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的档案资料(包括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领退休费银行存折帐号等)到所属业务科,填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减表》办理在职减员、退休减员、退休增员及核发退休待遇的手续,社保局次月通过银行把养老金直接拨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每月15日前可到开户银行领取养老金。二、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工种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病退的男满50岁,女满45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三、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一)1998年7月1日前的已离退休人员(“老人”):按原标准发给养老金。


(二)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实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人”):


缴费年满10年:


l.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2.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和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缴费年限不满10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一次性发给老年津贴,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3.1998年7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新人”):


缴费年限满15年者:


1.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2.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四、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一)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1.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存储额(含利息)÷120


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调节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同上。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8年7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1%(当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乘以1.2%)。


调节金=1997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


(二)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


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和一次性老年津贴,老年津贴按至1998年7月1日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改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参保员工每多缴1年,缴费比例增发1个百分点;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再统一将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120,而是根据退休人员预期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除以一个适当的计发月数,该计发月数由国家进行统计测算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积累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


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ד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对统一制度之前实行“办法一”和“办法三”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该地区实施“统帐结合”、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对原实行“办法二”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实施统一制度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后,不同类型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统一制度后,基本养老金计发的前提条件为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统一制度前参加工作的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同类型人员计发结构有所区别:


1.统一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2.统一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 过度性养老金。其中过度性养老金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4.统一制度实施前已经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如何领取基本养老金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三是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按月支付养老金。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


个体工商户参保后到达规定退休年龄怎么计发基本养老金?


个体工商户到达规定退休年龄时(以参保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出生年月为准),累计缴费年限15年的,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1)按正常缴费比例即20%缴费的:


月基本养老金=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按低缴费比例即16%缴费的:


月基本养老金=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系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120,按规定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按照70%计发。


个体工商户参保后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取养老金?


个体工商户参保后,按正常缴费比例缴费的即20%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按低比例缴费即16%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批准退休手续,从批准退休的次日起,由社保局负责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如何处理欠缴个人帐户养老金?


对于单位或个人因某种原因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计人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计人个人帐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计人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个人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答:《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成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之一。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依据的是197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企业职工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且满一定工作年限的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连续工龄10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关于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根据原劳动部下发的《劳动工作配合国有企业改革规划》(劳部发〔1998〕59号)规定,下岗职工无论是否实现再就业,将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行个人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比如,下岗职工郑丽是1986年6月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实行个人缴费是1992年4月开始的,此间,工作无间断,这22年的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加上1992年4月至今的缴费年限,两项合并计算,便可以计算出自己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是否继续缴费?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为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均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要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下岗职工,以后无论其中间是否间断,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即可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1997]26号文,决定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个文件里,规定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提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求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许多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职工片面理解"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个概念,认为缴够15年(含视同缴费)就不必再继续缴费了,而个别企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夸大这种说法,无形中加深了职工对这一概念的曲解。一些30至40岁左右的下岗失业职工,他们距离退休还有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对这种说法心存疑惑:我们已经有15年以上的缴费或视同缴费工龄,还需要缴费吗?答复是明确的:应该续缴基本养老保险。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由下岗失业职工的缴费历史和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办法决定的。一方面,所谓"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必要也是最低条件,主要针对开始缴费时年龄偏大且没有缴费历史的城镇个体劳动者,他们一般从开始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只有15年左右缴费年限,由于缴费时间短,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而下岗失业职工已具有较长的缴费历史,缴费起点高。根据退休养老保险金设计原则,缴费时间长、缴费水平高,则保障水平高。所以说,下岗失业职工应该续缴基本养老保险,否则,就失去了原有的缴费优势。另一方面,根据下岗失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方法,也应该续缴基本养老保险。


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过渡性调节金=99元 年功工资(最多不超过129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4、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工资*1.4%*建立个人帐户前(1996年)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职工历年缴费工资与当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相加求出的加权平均值)。


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再就业之前,个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续缴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所在地市州上年度企业在岗平均工资(月)*20%。


企业可否对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


1995年,针对有些地方的企业对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结果引起离退休人员不满的情况,劳动部发布了《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规定:


(l)凡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3)凡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进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月支付其养老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3)由于企业破产、濒临破产、租赁、承包、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安置富余人员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重新就业后达到退休年龄时,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支付其养老金。


(4)凡不符合上述规定,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办法,必须立即纠正。


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l)对于原来在国企或县级以上的集体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承认其原参加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前的原固定工,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加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个体等其他经济单位就业的人员,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费年限前后累计满15年,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买断工龄后可否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在国企改革中,有的企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向职工发放安置费,以此解除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即“买断工龄”。问能否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根据建设部建法函[2000]204号文答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但职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不能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实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且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后,职工可持有关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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