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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开户建设银行社会医保(建设银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查询)



其中:


  • “单位账号”,指待注册单位的单位管理账号,此账号作为单位管理员账号,用于维护门户中注册时录入的企业信息以及维护经办人信息,可以增加、解绑经办人以及重置经办人密码;单位账号由8-20位数字、字母组成,建议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单位账号,避免忘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字母的,可自行在末尾添加字母“a”。
  • “密码”,指新建单位账号的密码,要求8-16位数字、字母组成;
  •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通讯地址”、“法人手机号”、“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等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点击下方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经办人信息填写页面:



其中:


  • “经办人手机号”,指待注册单位的经办人账号,用于以后单位登录系统经办医保业务的账号;
  • “经办人密码”,指新建经办人账号的密码,要求8-16位数字、字母组成;
  • “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等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点击【发送验证码】按钮,将手机端接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后,点击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完成账号注册操作:


经办人已经关联过其他单位的,可直接通过接收验证码关联为本注册单位的经办人。



【注意事项】


  1. 单位账号建议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避免忘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字母的,可自行在末尾添加字母“a”。
  2. 账号注册时,由于系统没有进行注册信息校验,信息填写时,务必认真检查,尤其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填写错误,后续处理将很麻烦。

备注: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错误,解决方案如下:


首先,通过登录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如下:


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



选择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账号密码登录(此账号为单位管理账号),输入信息后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方头像--》单位管理:



点击【注销账号】按钮,即可完成账号注销操作:



账号注销后,按照第二步 “网报系统单位账号注册”重新注册单位账号。


三、单位登录

单位登录分为两种场景,第一种场景为:使用单位账号登录系统,修改网厅账号注册时填写的单位通讯地址以及法人手机号信息,或者维护单位经办人信息,包括添加经办人、解绑经办人、经办人登录密码重置等;第二种场景为:使用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登录系统,办理医保业务申报工作。办理医保相关业务,选择第二种场景。


进入系统后,点击页面中间部分的【单位登录】按钮,或点击页面右上方的“登录”->“单位登录”,如图:



如果办理本单位医保业务需在单位登录网厅,使用本单位经办人账号登录。



当同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应多家单位时,系统会自动弹出该信用代码对应的全部单位信息,通过单位名称及单位编号选择此次业务办理针对的单位信息即可:



进入网厅后,下载相关业务经办表格备用,点击【更多服务】按钮,进入医保医保业务经办页面:



点击“单位变更管理”->“单位参保登记”,如图,若单位已经参加医疗保险,则系统给出提示“当前单位已经办理过参保登记,无需重复办理”:



当单位未参保时,登录系统后提示信息如下:




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当系统弹出上图中的提示时,可能的原因有两种:第一,该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需要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业务,其它业务无经办权限;第二,该单位实际已经参保,但是在医保系统中登记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错误,需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到医保中心维护单位信息,方可使用网报系统。


  1. 单位参保登记(未参保单位新开户)

按照“单位登录”步骤进入单位网厅后,点击“单位变更管理”->“单位参保登记”,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值,系统自动识别单位类型。



点击【提交】按钮,单位参保登记信息提交到医保中心系统,由医保经办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单位参保登记操作。




如果首月参保时间需要往前申请(比系统默认的7月业务期提前),比如需要4月份开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照护险、生育保险四个险种虽然是系统默认勾选的,但需要分别将四个险种的参保日期改为4月,否则只能从7月份开始核定。


注意事项:


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时,由于系统没有第三方认证接口辅助认证,需要经办人录入信息时认证填写,尤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值,需核对无误后进行提交。


该业务经办材料说明: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医保中心对单位新参保登记业务审核通过后,可查询单位编号,前往税务部门进行开户及三方协议关联。


(二)已经参保单位


核实参保人员:打开菜单栏,点击参保缴费查询-单位职工花名册查询,核对本单位的参保人员名单,是否跟3月份医保缴费人员名单一致。因为医保系统切换,可能存在因职工重复参保等原因,导致系统内参保人数与3月份缴费人数不一致的情况,核实一致后,再办理4月医保业务。



四、职工新参保登记

单位存在新参保登记以及人员续保时使用次功能。该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是职工不存在正常参保的险种,若存在河北省内正常参保的险种,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的需前往参保地办理停保;职工正常参保的,外地参保的需前往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本地参保的找本地原参保单位办理停保。


该业务经办材料: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4、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如果新增时出现如下提示,说明该名职工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职工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填表申请后,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停保,停保后单位方可进行职工新参保登记。



如果增员时出现如下提示,说明该名职工在原来单位仍是正常参保状态,需让职工联系原单位办理停保后,新单位再进行职工新参保登记业务。



五、个人补收:

  1. 该模块中的开始期号、终止期号为对应的缴费年月,对应打印出缴费通知单中的费款所属期;
  2. 个人补收勾选险种时不能勾选长护险;
  3. 单位按人补收办理的核定信息可单独生成缴费通知单也可以同单位应收核定模块生成的核定信息一同生成缴费通知单。生成缴费通知单后未做补收业务的,补收与单位当期核定均在一张缴费单;生成缴费单后又办理个人补收的,个人补收需再生成一张缴费单。



六、暂停参保

用身份证查询到需要暂停的人员信息后,点击“减员申报”。




七、单位缴费核定:

特别注意,目前医保单位网厅没有单位应收核定撤销功能!!!一经核定,无法回退,参保单位在核定前务必确保人员没有遗漏,方可进行“单位应收核定”。如果核定后发现存在丢失人员或其他问题,需联系医保中心办理应收回退。


1、点击“征收缴费管理”->“单位应收核定”,如下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与核定的险种,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单位应收核定操作:



2、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自动提交后台生成缴费信息,此时只需等待,经办人切记不要多次点击【确定】,防止信息提交重复;


3、办理完单位应收核定后,需要仔细核对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信息是否存在问题,核对无误后,办理后续业务;


4、新系统核定规则与以往存在些许差异,目前采用的核定策略是:先计算职工的缴费金额后进行四舍五入操作,后将全体职工缴费金额进行加和后再次四舍五入,作为单位缴费金额,因此,与切换新系统前计算的应缴金额存在些许差异属于正常现象。



缴费通知单打印


功能描述:


用于单位从网报端进行缴费通知单据生成以及将缴费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该业务的前置条件是未生成过缴费通知单的缴费核定信息。


操作说明:


点击“征收缴费管理”->“单位缴费通知单打印”,如下图:


页面加载后,默认费款所属期为当前年月,此处需要注意的是,该费款所属期表达的意思是办理当前业务的年月。点击右侧的【查询】按钮,可查询对应的经办年月是否办理过缴费通知单生成操作。当所选择的费款所属期无对应的缴费通知单时,该年月没有生成过缴费通知单,此时可点击【生成缴费通知单】按钮,对已核定的信息进行缴费通知单据生成操作。生成成功后,再次根据费款所属期查询,即可查询到缴费通知单信息。


注意:第一步必须核实计算应缴数据(医疗保险单位费率7.8%,个人费率2%,另外加大病险11元/人/月),按照上图中的计算方法,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用户可填写缴费通知单的生成批次号进行打印预览或下载通知单操作:



缴费通知单样式如下图,暂时没有医保局的章,有需要的可以打印后前往医保中心盖章。


核定完成后,下载单位职工花名册,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征缴通知单》一起保存,以方便日后查询。


单位缴费通知单生成的同时,将缴费信息推送至税务,新系统上线后,税务接收医保推送缴费信息存在延迟,正常情况会在24-48小时内推送成功,若生成通知单之后,从医税平台查询不到医保待缴费信息,请耐心等待;超48小时未推送至税务请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


缴费通知单据中目前仅体现税务征收的应缴信息,不包含个账代扣的信息;


险种类型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包含了职工基本险与生育险的应缴合计,此单据中未单独体现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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