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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核定征收公司注册(崇明园区停止核定征收了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适应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对,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适应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均不需要注册资金,只需提供“投资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企业名称一般为“上海XX事务所”,“上海XX经营部”,“上海XX商行”,“上海XX中心”等。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优政策,按照0.5%-3.5%核定征收。在缴纳以上税费之后,个人独资企业账户中的款项即可自由支配。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上海崇明区税务局实行分级累进制。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我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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