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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局李沖(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一、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现状


(一)以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载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市政府利用市商业学校部分资产组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成了以孵化和服务电子商务及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为主导,覆盖电子商务整个产业链,集就业创业孵化、教育培训、商务配套、信息服务、仓储销售、餐饮住宿、支撑保障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园区总占地面积4.1万平方米,办公面积2.2万平方米,于2015年7月被商务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吉林省第二个获此殊荣),于2015年12月被省科技厅认定为“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被省工信厅认定为“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集聚第三方服务商、产业环境、信息平台、政策资源等各方面的优势,结合电子商务及现代服务业主体的共性需求,量身打造符合产业特性的专业园区,使之成为吉林省及四平市电子商务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示范窗口、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产业服务中心。二是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在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基础上,我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平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四平市电子商务拓市场实施方案》、《四平市电子商务培训方案》等一系列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奠定了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坚实基础。三是以“亿赞普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为代表的一批极具发展前景,对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具有拉动引领作用的典型电子商务企业已经入驻电商产业园。四是以电商产业园为载体,举办召开的培训、座谈、研讨、巡讲、宣传、演讲等电商开拓市场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电商创业和应用热情,取得了较好效果。五是伊通县、双辽市分别结合本地绿色农产品、杂粮杂豆等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电子商务。伊通县2015年被财政部、商务部确认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双辽市以“郑家屯食品”为代表的农产品网上销售态势良好。


1、典型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科技企业情况。涌现出在国内、省内、市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极具发展潜力的“亿赞普”、“吉林制造”、“吉林网媒”、“车营网”、“同街网”、“淘四平”、“指尖上的财富”、“安韵电商”、“佳尔湿巾”、“郑家屯食品”等四平本土典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中诺科技”等典型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网络科技企业。


亿赞普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我市与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省国际贸易促进会合作,以东北亚博览会的资源优势和吉林省的地缘优势为依托,在四平精心打造面向东北亚及周边各国的以网上交易、大数据分析、电子通关、跨境结算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中国-东北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2014年12月市政府与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省国际贸易促进会签订了合作协议,市电商产业园与亿赞普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2015年1月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市注册成立了四平亿赞普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全国招商。


吉林省响铃公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吉林省电子商务类著名商标企业,创建了“吉林制造”和“吉林网媒”2个电子商务平台,其中“吉林制造”电商平台被市委宣传部纳入2016四平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该公司努力打造四平本地的淘宝商城,2014年成功举办了四平市首届“双十一”、“双十二”网上购物节。于2014年12月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Q板)正式挂牌上市,2014和2015年连续2年被授予吉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15年在吉林市和长春市开办了分公司,2016年和四平市妇联合作开展“吉林网姐”网店经营培训活动。近日该公司又探索新的电商营销举措,一是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开设了“吉林好产品”展馆,将逐步把“吉林制造”和“吉林网媒”电商平台上的优质、特色商品在展馆展览、销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吉林好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二是和中央电视台“发现之旅”频道合作,将把“吉林好产品”推向全国、推向世界。


吉林省中诺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走差异化发展的路线,为电子商务产业提供技术研发、存储维护、支撑配套等网络科技服务,注重品牌建设注册了“中诺云”电子商务类商标。该公司互联网研发理念先进,技术力量雄厚,为我市广大市场主体和企事业单位研发、维护了大量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网上商城、手机APP应用和信息化软件系统。该公司以不断创新和多元化发展为主旨,推动了我市电子商务和信息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于2015年9月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创新100强”荣誉称号。2015年6月,在先期获得ICP牌照基础上,又获得了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四平地区民营企业首张IDC牌照,标志着该公司取得了开办数据中心、云计算、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资质。该公司投资三百万元的中诺云计算平台于2015年9月正式开通运营,为电子商务产业和互联网经济提供快捷高效的云服主机、存储、大数据应用等云计算服务,积极开拓国内、省内市场,与之开展合作和数据托管服务的省内外电商主体与日俱增发展态势良好。中诺云计算平台被市委宣传部纳入2016四平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云计算平台2015年销售额约120万元,2016年销售额约270万元。目前该公司在长春市电商园开办的分支机构已经投入正式运营,作为省内领先的新兴云计算运营商和服务商,在省内乃至国内云计算市场拥有了相当数量的客户和一定的知名度,市场前景广阔。


四平车营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行业网站建设和汽车后市场电子商务开发工作,打造中国汽配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公司旗下的“车营网”平台收录了143个品牌下的1981部汽车及相应零部件信息资料,通过强大的站内搜索引擎,实现了汽车零部件工具手册网站功能。2015年又创建了同城网上购物兼顾异地购物配送的电子商务平台“同街网”,“同街网”涵盖商品批发、零售、旅游、服务,是地方特产全、服务网点多的新型互联网商城,通过线下体验和线上购物以及线上接收订单和线下工厂生产,努力实现网上购物和实体店铺的有机融合。


四平市盛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旗下有“英城网”综合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淘四平”、“英城商盟”2个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淘四平”平台已经启动,在铁西区进行业务推广,在运营阶段可保持收支平衡。“英城商盟”平台已经与30多户批发商签订了供货协议并与“淘四平”签订的商户对接,实现小规模发展运营。该公司的发展模式是“英城网”门户网站媒体平面入口,“淘四平”平台前端电商销售,“英城商盟”平台后端电商供给的链条模式以及全新的英城网会员制资源整合,探索全新的盈利模式是该公司目前的重点。


吉林指尖上的财富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1月开通了“指尖上的财富”电子商务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承载、引领了伊通县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和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运营。在推广营销满族特色自主品牌特产和绿色农副产品的同时,整合东北特产和区域特色产品,融合各行各业的商家、厂家等优势资源共同发展,并充分与城市和农村消费者进行对接,形成了方便、快捷、优质、稳定的城乡对接模式,实现了伊通县域内商业、服务业与农村消费者对接,农村绿色农副产品、土特产品与城市消费者对接的良好状态。目前该公司实现了网店、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网上商城的同步运行,加快打造产品供应链,大力开发绿色无公害产品,采取互联网 创业 三农 信息 服务的方式,创建“奇遇记”外卖网,建设“春水如嘉生态园”项目,打造“伊通烧鸽子”全产业链条,立足“新”“奇”“特”“名”“优”,不断进取和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伊通县域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2、网店情况。网店主要在淘宝、天猫、京东、一号店等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目前开设网店无需行政审批,网络交易平台不对外披露网店经营者的地理区域分布有关数据,我市网店的准确数据较难掌握,依据有关信息,估计全市目前约有5000余家网店,“安韵电商”、“佳尔湿巾”和“郑家屯食品”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四平市安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韵电商):坐落于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主要业务是在淘宝、天猫、诚信通三大电商平台以及拼多多、贝贝、柚子街等电商平台开展线上商品销售,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互联网 技术”的电子商务服务。安韵电商从淘宝店铺做起,日发货量从最初的一天十几单发展到现在接近4500单,目前拥有网上店铺12个,团队由最初的一个人发展到现在18人,拥有售前售后客服团队和运营推广团队,配有摄影师和美工。


安韵电商于2016年3月和我市本地企业开展合作,为我市本土企业提供电商线上销售服务,目前合作商家“四平佳尔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旗下的湿巾产品已经远销全国22个省份,日发送快递约3000单,安韵电商2016年为本土企业实现了约千万元的线上销售。安韵电商还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结合我市资源优势正在开启网上企业店铺“东北黑土地杂粮坊”,商品涵盖东北土特商品、山货、杂粮杂豆等,计划让我市的特色优质土特商品畅销全国。安韵电商不惧挑战,彰显非凡,锐意革新,勇做四平地区电商行业网上销售开拓者,预计2017年全年发货量可以达到150万单以上,正在追逐打造本土全新网络销售平台的宏伟梦想。


四平佳尔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佳尔湿巾):该公司于2016年3月开始和四平市安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企业投入专人、专款,为网上销售设定专门的库房和生产设备,开启全新模式的线上销售渠道,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湿巾产品的线上销售额从最初的每天几单,提升到现在每天近3000单,在四平本土企业中起到了线上销售的引领作用。企业目前还在不断研发新产品,寻求更加适合线上销售的商品,充分发挥我市地域优势,将电商销售不断做大做强,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吉林省天元润土农业有限公司(郑家屯食品):该公司是集农作物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物流配送于一体的新兴农业产业化集成企业,是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拥有“郑家屯”、“天元润土”等商标品牌,其中“天元润土”商标被认定为吉林省著名商标。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了“郑家屯食品”旗舰店,成立了猴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线上线下全产业链生产营销双辽市地产的6大系列62个品种的弱碱、绿色、有机农特产品。该公司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典范,网上销售势头强劲,连续两年被授予吉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黑香米”商品网上销售量曾经位居“天猫”电商平台第一名,2014年创造了网上销售额约800万元的佳绩,2015年“双十一”当天网上销售额约20万元,2015、2016年线上销售额均超过了线下销售额,达到了约1000万元的佳绩。该公司依据“树杈辐射原则”开始在淘宝、天猫等平台推行系统化分销模式,营销活动全面运用分销辐射网络来实现,现有线上主体分销商50多个,下设分销商80多个,目前销售业绩良好,模式创新取得初步成果。该公司起到了四平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领头羊”的作用。


3、盈利性网站情况。经过近几年的优胜劣汰和市场洗礼,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宣传展示、软件研发、配套支撑运营服务为主,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站目前约有500多户,涉及到国民经济各行业分类。


4、微信公众平台情况。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市的微信公众平台也大量涌现,目前估计约有400多户,涉及到国民经济各行业分类,“四平微生活”、“四平英城网”、 “四平新风采”、“四平中诺微平台”、“四平颐高电商园”、“深度四平”、“掌上四平”、“四平微报”等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5、微商城及微应用情况。与微信公众平台相适应,微信网上商城及相应的微应用营销模式也同步出现,涉及到国民经济各行业分类。“四平市雷宇通讯有限公司”是我市集移动通讯终端产品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于一体的典型线下实体企业,该公司和“中诺科技”合作,打造了雷宇手机官方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及微商城,通过线下线上的有机融合,开始了从传统营销转向“互联网 ”的启程。四平“九洲房地产”和“志成房地产”,运用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全民经纪人”、“老带新”模式应用于楼盘销售,整合了线上线下渠道,最大限度的覆盖到各类购房者。“四平开为联合教育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开展网络宣传,投票、720度全景使用、卡券使用、抽红包、砸金蛋、有奖转发等微应用营销模式为年轻消费者所喜爱,幼儿园的粉丝增长迅速,收到了可观的效益。


6、团购及分类信息网站情况。国内大型团购及分类信息网站“美团网”、“百度糯米”、“58同城”、“百姓网”等都已经入驻四平,发展态势良好,已经深度融入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


7、综合资讯网站情况。涌现出“四平风采”、“四平新风采”、“英城风采”、“四平新闻网”、“四平信息网”等多家综合资讯类网站。


8、论坛网站情况。涌现出“百度四平贴吧”、“四平风采”、“四平新风采”、“英城风采”等为代表的论坛网站,在推进政务公开、倡导百姓建言献策、宣传推介展示四平、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传递四平好声音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9、政府门户网站情况。市委、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相关团体的门户类网站发展到200多户,营造了我市良好的电子政务环境,在经济运行、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0、离平和入平快递件情况。网络销售离开四平的快递件和网上购物进入四平的快递件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2016年全市快递服务企业离开四平的电商业务量约572.02万件同比增长约68.12%,进入四平的电商业务量约2108.72万件同比增长约48.95%,全省排名第5位,表明我市电子商务购销情况在全省处于中档水平,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11、快递服务企业情况。快递服务企业作为网络销售和网上购物的“邮递员”,在电子商务产业中占有重要位置。我市快递服务企业发展较快,顺丰、韵达、邮政EMS、申通、圆通、中通、百世汇通、天天等国内知名快递服务企业都已经进入我市运营。目前快递服务企业在我市设有许可企业25个、分支机构123个,相应的末端服务网点282个,市、县、乡合计约430个,推动了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四平市工商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


自2013年以来,按照“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原则,全市工商机关坚持监管与服务“两轮驱动”,实现抓监管与抓发展有机统一,稳步提高电子商务监管服务效能,为我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和发展电子商务产业营造了宽松的准入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了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和互联网经济的规范有序、快速健康发展。


(一)筑牢基础融入电子商务发展大局


健全网络监管工作体系。持续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积极主动、自觉融入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大局,于2013年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建了网络监管分局、开通了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市、县局均成立了专(兼)职机构负责电子商务监管与发展工作,全市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市、县、所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


打造专业化网监队伍。强化《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网络监管专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和执法办案技能实践,注重线上线下法规融合应用,逐步打造专业化的网络监管服务工作队伍。


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对内加强协调指导和协作配合,对外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网络主体的沟通衔接,和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商务局、邮政局、工信局、公证处、联通移动电信公司等建立工作协调协作机制,多次召集电商从业者和网络经营主体召开行政约谈会、行政指导会、普法培训会、座谈研讨会、调研走访会、产销对接会,着力营造内和外顺的良好工作环境。


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对网络媒体开展日常性、常态化的网络舆情监测,排查违法线索,净化网络环境,关注舆情热点,回应社会关切,倡导理性消费,引导正面舆情,营造工商部门监管执法服务发展正能量。


(二)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网络主体备案和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发放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网上“亮照”经营。不定期编发网络消费警示,组织全市典型电子商务主体踊跃参加每年的3·15宣传展示活动,召开行政指导普法培训座谈会,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和理性网络消费。指导全市电商主体践行诚信倡议,向社会公开做出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承诺。在电商园区开展消费体察活动,推进电商行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通过发挥工商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电商践行的信用合力,打造“诚信四平”电子商务品牌。


开展行政约谈和行政指导。经常性的召集电商园区及集聚区孵化区、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网店、微信公众平台、微站、支撑服务保障等电商及相关主体和协调公安、商务、邮政、工信等政府职能部门召开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普法培训和工作协调会议,要求、督促电商及相关主体学法懂法守法,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现象和经销假冒伪劣侵权商品等网络违法行为,依法合规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查处网络市场违法行为。本着刚柔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网页、网店、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微店、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市场业态的监管,以打击网络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违法广告、欺诈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传销、非法直销等网络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和2016、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并纳入常态机制,全市工商系统自2013年以来共查办23起网络违法案件共收缴罚没款约117.5万元。在从严监管的同时,注重以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柔性方式指导企业走上诚信守法经营的道路。通过强化监管,严肃查处网络市场违法行为,有力规范了网络市场秩序,为我市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和互联网经济营造了风清气正、健康和谐、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网络经营、交易、消费环境。


(三)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健全培育发展数据库。采取多种手段,开展网络主体的调查摸底和建档入库,通过筛选、提纯,我局网监平台共收录约500户有效的网络主体数据并保持动态更新,在电商平台和网站层面较大范围内明确了监管服务对象,对网店的排查入库工作目前正在有序进行。


采取鼓励扶持措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多次召开有上级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电商从业者、网络主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相关方参加的座谈、研讨、指导、培训、对接、协调会议,为电子商务主体提供鼓励扶持、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环境。


开展主动的指导帮扶。以元旦、春节、3.15、五一、中秋、国庆、“双十一”、圣诞等节假日、网购节为重点,经常性的到我市电商产业园、颐高电商园、青年创业园、响铃公主、中诺科技、车营商贸、安韵电商、佳尔湿巾、郑家屯食品、指尖上的财富等电商集聚区孵化区和典型主体开展日常性的网络市场巡查检查、调研走访,以上门普法、提前介入、牵线搭桥、产销对接、解决困难、主动服务等柔性方式加强对电商及相关主体的指导帮扶,勉励电商主体差异化、互补化的错位发展和互利合作共赢,推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经济主体健康发展不断做大做强。


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综合运用各项工商职能,帮扶培育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等各类创业主体开展网络经营和发展电子商务,通过充分发挥其中电商园区、集聚区孵化区、典型企业的辐射集聚和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的优势互补及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形态多元、方式多样的互联网经济体系,让网络市场的蓬勃发展助推我市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结构优化、经济转型升级和新一轮振兴发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展示全市工商系统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与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最新动态和工作成果,宣传推介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和典型电子商务主体,为我市发展电子商务营造浓厚氛围。


(四)上级部门助力工作开展


几年来,四平市工商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省市领导和上级单位的充分肯定。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领导于2013年5月到我局调研,对我局电子商务发展与监管工作给予“思路清、职责明、效果好”的较高评价。全省工商系统电子商务发展与监管工作现场会于2013年9月在我市召开,我局的做法作为典型经验被推广到全省工商系统。2014年1月,我局撰写了“2013年度工商部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与监管报告”,以第15期“四平工商信息专报”的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得到了时任石国祥市长的肯定性批示。2014年2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邵华率领商务局负责同志到我局调研,对我局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与监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14年8月,我局在全省工商系统网络监管执法培训班上做了经验介绍,得到了省局刘景平副局长的好评。2014年11月,刘景平副局长率队就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到四平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对我局网络监管服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15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培同志带领市人大视察组对全市工商工作进行视察,我局网络监管服务工作得到市人大视察组的好评。2015年10月,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测中心副主任提勇、研究员乔雅琴一行到四平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研,对我局网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5年11月,全省工商系统合同及网络监管业务培训班在长春举办,省局刘景平副局长和合同局对四平局网监工作给予充分好评。2016年9月,市政协经科委召开物流电商发展座谈会,对我局电子商务监管和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2016年7月,我局撰写的电子商务监管服务工作征文被省工商局推选到国家工商总局参加评选,该征文于2017年1月获得全国工商系统“十三五”市场监管改革与创新主题征文优秀奖。2017年3月,省局合同局李冲副局长一行到我局调研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对我局电子商务监管和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好评。我局网络监管服务工作做法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和省网络监管服务网、中国工商报、吉林工商报、吉林工商、城市晚报、四平日报、四平电视台等媒体、刊物多次得到刊发。


三、基层电子商务产业监管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在监管与发展上存在的问题


实体市场主体的电子商务意识不强。传统实体经济是电子商务的母体和土壤,电子商务的发展不能离开传统实体经济的支持。虽然我市实体市场主体总量较大,但受制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市实体市场主体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不高,应用电子商务的思想认识不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较少,即使是换热器、医药健康、专用车、汽车零部件、农业机械、种养殖农产品等特色和优势产业,也缺乏网络营销意识,不愿意“上网触电”,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


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和专项扶持资金匮乏。目前全市电子商务主体遇到的最大难题是资金问题,融资困难,缺乏发展资金,有想法、没办法,无法扩大经营规模,常常因为无力持续投入发展资金而导致项目停滞,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做大做强。同样因为缺乏资金,做不到“高薪养人”,难以留住高端技术人才和运营管理人员,使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乏力。我市几个典型电子商务平台都遇到了资金和人才的缺乏难题,有的电商主体经营方式多元,靠线下或其他领域的收入来弥补电商领域的亏损尚能维持,但经营方式单一的电商主体就很难维持。由于本地电商平台发展状况不好、吸引力弱,导致大量的本地网络创业主体到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开设网店开展网络营销,导致了宝贵资源的外流。


电商园区和典型主体的示范引领带动效应尚未得到有效发挥。目前我市电子商务主体普遍体量较小,多数辐射面较窄,有的还是“草根”类型,有的尚处于萌芽状态,有的在自身发展上尚存在一系列困难,有的还过分依赖外省市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总体抗风险和变通能力不强。电商主体经营上比较分散,单打独斗或同质竞争的多,抱团发展合作共赢的少,电商企业之间没有形成产业链互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互补的电子商务发展良性合作模式。电商产业园、颐高电商园、青年创业园的辐射集聚效应和巨大潜能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典型网络主体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网络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立法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网络监管立法立规非常滞后,跟不上网络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律法规经常留“尾巴”。虽然网络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了一些,但在违法表现和法律责任方面,宏观性的多、微观性的少,抽象的多、具体的少,可操作性差,不接地气。有的事项表述的含混模糊,有的仅仅明确了禁止性条款而未明确法律责任条款,在法律责任和违法定性上主要还是借助于《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商标法》等传统性法律法规,传统性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又太慢,相对于日新月异的网络违法违规这一新生事物显得非常滞后,跟不上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有的网络行为明显违法,但很难找到与之精准匹配的监管条款。网络监管、电子商务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滞后严重制约了网络监管工作的有力开展,进而影响了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差,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的主业,但监管本身就是高端的服务,监管和服务是一脉相承的,只有监管到位了,市场环境良好了,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了,市场经济发展活跃了,产品质量提高了、过硬了,中国制造发展成“中国智造”了,在国内国际上认可度更高了,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更好的体现出监管的价值、服务的价值。没有工商部门的有效监管,假设市场上到处都是侵权知识产权行为、到处都是假冒伪劣商品,谈何发展?怎么发展?个别部门尤其是服务部门,以监管多了会影响发展为借口,或者是考虑本部门的狭隘利益,在数据共享、网络立法、群策群力等方面,和监管部门不能形成合力,实际上是未领悟到、未理解到监管的内涵和本质,政府部门间不能形成有效合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工商部门有效的履行监管职责。


受职能所限,工商部门无法全面掌握网络主体的具体信息。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多数网络经营主体(网店、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店)目前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行政审批或者备案即可以开业运营,在简政放权及商事制度改革的大形势下,以后行政审批只能越来越少,工商部门又难以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到“网站”的备案数据。淘宝、天猫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不对工商部门开放“网店”经营者数据。各级、各个政府部门因为没有“微信公众平台”和“微店”的审批或备案职能,各监管部门都无法掌握“微信公众平台”和“微店”的最基础数据。以上因素导致工商部门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摸底难、排查难、入库难的问题始终无法圆满解决,不能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出生、成长、退市等最基本信息,就无法实现对网络主体监管服务工作的有的放矢和精准化施策,就严重影响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这个问题极大的制约了工商部门网络监管工作的有力开展。


工商部门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手段比较薄弱。互联网本身是更新周期短、节奏快、发展日新月异的高科技领域,网络上的各类违法行为也随着技术进步而变幻莫测、花样翻新,这就要求政府部门的监管技术及手段也必须紧跟科技发展步伐,监管人员、监管队伍、监管设备手段必须及时用高科技、高技术手段来武装。目前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主力军,监管执法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都比较低,在经费投入上无法和公安系统的网监部门比较,公安系统一个地级市网监部门在信息化技术手段上的投资就是省级工商系统的几十倍,技术人员更是工商部门的几倍。工商部门严重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技术力量,导致网络监管工作效能相对低下。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电商招商引资力度。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媒介,向实体市场主体和广大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政策措施、方式方法、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增强企业和公民对电子商务的应用观念。多渠道强化电子商务的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和普及教育,在快速培养电子商务发展所需基础型、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基础上,尽快引进电子商务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努力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的重要作用,在财政、税收、人才、投(融)资、准入、监管、基础设施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鼓励扶持力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路,本地的电子商务项目、工程要优先由本市电商企业承担,推进本土电商企业的健康成长。大力推进电商产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园区的辐射集聚、示范引领效应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巨大潜能,引导、鼓励我市电商产业园、颐高电商园、青年创业园之间以及各类电商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实现三个园区之间和各类电商主体之间的差异化发展和互为促进、互为提高,发挥竞争主体之间的集群效应,推进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加速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互补、产业链互联的电子商务发展良性合作模式。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后发优势,加大电商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使我市尽快融入全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链条,承接相应的产业布局、产业转移、专业分工和物流仓储基地建设,在机械加工制造、旅游商贸、农副产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在跨境电商、金融创新、大数据、云计算、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衍生服务等领域开展创新和突破,努力采取独辟蹊径的方式,借助外力快速发展我市的电商产业。


加大对典型电商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运用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鼓励扶持传统实体企业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交易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引导我市换热器、专用车、汽车零部件、医药能源、粮食、农产品、旅游业等特色和优势产业,创建行业联盟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的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在营销、技术、配送、支付、认证、旅游等平台建设方面,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四平特色的典型电子商务平台。把现有典型电子商务平台、典型网店、典型配套服务支撑企业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畴给予大力扶持。对“青年创业园”进行放大、复制,推广其典型经验,市区内至少再建设2家、争取每个县市至少建设1家类似的小微电商孵化园区。通过培育扶持典型电商主体不断做大做强,发挥示范效应,引领带动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有规有矩才能早成方圆。要健全网络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电子商务立法立规工作,立法立规要接地气,出台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准确、操作性强,一次性把违法表现和法律责任说明白,尽量不留“尾巴”。要确保法律法规跟上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发展变化的需要,充分实现网络监管方面的“有法可依”,为“违法必究”提供坚实保障。既然国务院赋予了工商部门的网络市场监管职责,与网络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就不能把工商部门排除在外,工商部门主观上更要积极跟进。与网络市场业态相关的第三方平台和经济组织(电子商务平台等)都必须无条件的向政府监管部门开放各自掌握的网络主体数据,否则严厉处罚,网络交易平台无论实力多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多大、地位多高,都必须接受法律的规范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立法时要着重解决上述问题。


强化网络监管源头管理。“放”不能过头,“管”不能管死,不能“一放就乱”,也不能“一管就死”,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让“树”长直而不是长歪。要在发展中监管,在监管中发展,实现监管和发展的刚柔相济、协调运行。以发展为主的适度监管需要顶层设计和全国一盘棋,要对所有网络市场业态(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店、微信公众平台、微站)开展行政审批制或者备案制,行政审批或者备案不需要准入条件,依申请即受理、零门槛、电子化,由工商部门履行准入职能最为稳妥,也可以由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履行,但一定要有一个政府部门对网络市场业态来执行政府层面的市场准入职能,一个部门把好“入门关”后,再无条件的对其他部门乃至全社会共享或开放网络主体的准入数据。从源头上把住了关口,管好了“出生证”,后续的监管和服务再及时跟上,根本性的监管和服务难题就解决了。


“打铁还得自身硬”。国家在网络监管经费上要给予工商部门倾斜,确保工商部门的监管技术及手段跟上科技发展步伐,满足工作需要。在此基础上,工商网络监管队伍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尽责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管网、以网管网,巩固旧领域、开拓新领域。要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权、欺诈、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把该行动打造成为工商部门网络监管工作品牌,以该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工商网监工作的夯基础、严监管、促发展、出效益。要立足自身,挖掘潜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多种手段,努力开展网络主体的调查摸底和建档入库。要适应形势需要,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开展好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店、微信公众平台、微店的监管。要提高网络领域消费维权能力,在网络空间为网络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政府职能部门要形成监管和服务的工作合力。电子商务产业监管和服务工作是传统领域的“线下”工作在“线上”网络领域的整体延伸,这项工作不是单一某个部门的职责,发改、商务、财政、工信、网信、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邮政、统计、知识产权、科技、住建、农业、林业、文化广电新闻等政府职能部门都有各自的监管和服务职责。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所需的整体基础、环境、氛围、要素是综合因素的合力结果,各级各个政府部门要贯彻“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段履职的基础上,要逐步实现“业务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无论监管还是服务,最终目标是发展经济,各级各个政府部门间要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形成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合力,共同推进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和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为网络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四、对近期全省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1、对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的建议


(1)强化源头管理,对区内网络主体推行最简易的市场准入审批。要求区内所有网络经营者全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不设置任何登记注册条件,准入条件最简化,书式材料仅需填报工商登记注册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登记时工商人员核实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凡是区内主体,直接进入工商部门绿色通道,享受工商部门能提供的所有优惠政策措施。


(2)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在商事登记的大环境下,工商部门的优惠措施基本上用尽了,对于电商主体,除了便利准入、商标评优、合同评优等扶持措施外,基本上无法提供更有含金量的扶持措施了。借鉴政府其他部门经验做法,工商部门向国家总局、向省政府申请专项扶持资金,向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商主体发放,用“真金白银”的措施,扶持其出生、成长、壮大。


(3)发挥部门合力。扶持电商发展不是工商部门一家的事,涉及到很多政府部门,但目前多数是各自为政,在政策、措施、资金、数据等方面多为“信息孤岛”。在省级层面,整合、联动、共享(近期工信部门共享的网站核查数据,做法非常好)、互通,发挥监管和发展电商产业的合力。


(4)把“四平市电商产业园”纳入全省创建示范区。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于2015年7月被商务部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四平成为我省继长春市之后第二个拥有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城市。四平市电商产业园规模大、基础好、成体系,极具发展前景,非常希望能纳入“全省创建示范区”,以点带面提高全市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水平,为四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贡献工商部门的最大力量。


(5)省级层面出台电商业的特殊优惠政策措施。受制于对软环境方面的担心,电商主体不敢对外宣传自己,怕个别政府监管部门找麻烦。例如电商主体在税收方面的担心,不敢大方的对外宣传自己的销量,怕税务局上门收税。


2、全面提高省局网监平台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建议加强和厦门美亚公司的合作,全面优化、升级省局“网络监管平台”,尤其在数据库能力、电子链接标识、智能化案件线索排查、电子数据取证及司法认证方面,强力推进工商部门自身的“互联网 网络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能力水平,高起点高站位,一处投资,全省使用,集约高效。


3、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牵手先进,博采众长。


(1)组织全省(省、市、县区局)网监人员,到总局行政学院开展网络监管及“互联网 工商行政管理”技能培训;到浙江省等电子商务发达省市和京东、淘宝、天猫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及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科技企业学习考察。


(3)由省局建议总局,加快总局“网店监管系统”的完善,协调淘宝、天猫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向总局提供网店数据。加快相应立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企业无论做得多大,都要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都要向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尽快把总局“网店监管系统”投入实际应用,解决网店监管的“无的放矢”问题。


(4)由省局建议总局,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支撑,解决网店监管的管辖权问题(网店开办者所在地工商部门,发现该开办者在淘宝上开办的网店涉嫌违法,在杭州局无移交的情况下直接查处,与“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41条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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