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用个人房屋,代开发票就要把税给个人,如何是好?
很多企业在租用个人房屋租房时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发票?
个人在出租房子的时候多数都不愿意交税,如果去税局代开发票了,就要交税,他们往往就只想取得租金收入,其他的税事就交给企业办理,“反正我就要租金,别的事情都不管”。
民间惯例也是谁租房子,谁交税,这样一来,企业就不知道如何是好,想要发票在税前扣除,就要把全部的税金算出来,让个人去代开发票时,把税都交上,发票才能拿回来。
假设以含税租金100万为例,企业租用个人房屋多数为非住房,我们按照无优惠来计算,需要取得专用发票:
个人房东需要缴纳的税款:
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税率=100(1 5%)5%=4.76万
附加税费:4.7610%*50%=0.24万
房产税:100(1 5%)12%50%=5.71万
城镇土地建设税:需要知道所在地块及面积
印花税:100(1 5%)0.1%*50%=0.05万
个人所得税:【100(1 5%)-0.24-5.71-0.05】(1-20%)20%=14.28万
合计为25.04万。
这样算下来,税金约占租金的25-30%,我们只能粗略地将税金大致加上去,这个没办法倒算,会进入死循环中,只能在合同签订时就把大约的税都算出来,签订一个含税的总价租金,代开发票时也要按照含税金额开具,否则企业承担了税金,还不能在税前扣除。
因此重新测算,假设含税租金为130万:
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130(1 5%)5%=6.19万
附加税费:6.1910%*50%=0.31万
房产税:130(1 5%)12%50%=7.43万
城镇土地建设税:需要知道所在地块及面积
印花税:130(是1 5%发票)0.1%*50%=0.06万
个人所得税:【130(1 5%多少)-0.31-7.43-0.06】(1-20%)20%=18.56万
合计为32.55万。
这样企业取得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6.19万,抵减的企业所得税为32.9,其实一支一抵,对企业来说,收支持平,取得发票所支付的税金基本也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了。
最大的好处是国家实现了税收的收入,企业也没有了税收风险,可以说是双赢!
如果没有取得发票,企业有什么风险呢?
未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最后,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租金 123.81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19
贷:银行存款 111.44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8.56万
借:税金及附加 0.37万
管理费用 7.43万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 0.31万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7.43万
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0.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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