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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1一45类商标经营范围)

今年奥运结束之后,


不少奥运健儿都成了瞩目的热点!


不过尽管如此,


也不能为了蹭热点


而侵犯运动员们的权益!商标


近日有关于多位奥运冠军


被恶意注册商标的事情


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其中包括杨倩、全红婵


等00后新科奥运冠军。


针对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45类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据媒体此前报道,“全红婵”商标被多方申请注册,最早申请日期为8月5日,商标国际分类涉日化用品。


对此,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全45类红婵明确表示“不同意”,还附上了一个愤怒的表情。


此外,“杨倩”商标被多方抢注,国际分类涉及酒、健身器材等……


目前,这些企业和个人注册的“全红婵”等商标还商标处在申报过程中。《商标法》第4条明确,“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实1际上,中国奥运冠军被抢注商标的情况早已经有过,几年前,我国著名乒乓球运动员马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马琳MALIN"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关于第3392053号“马琳MALIN”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国星体育注册的“马琳MALIN”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另外,其他运动员里包括马龙姚明等多位著名运动员都曾被抢注,这对运动员来说是一种权利侵犯,是有权利对这些不法商人进行状告的。


中国政法大经营范围学知识抢注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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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和个人将全红婵等奥运冠军姓名抢注为商标的做法,涉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甚至可能会使公众产生认知混淆,可能会因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产生不良影响等,应不予核准注册。经营范围


保护奥运冠军姓名不被注册商标,起止时间不应该从获得冠军抢注之日起,而应该从确定成为奥运参赛队员之日起,“毕竟,奥运代表团的运动员都有可能在相应的赛事拿到较好的名次,在短时一间内变得家喻户晓,那么,对于这些姓名的商标保护也应适度提前。”


最后小坊想说一句,


杨倩、全红婵这些


为国家队拿到荣誉的奥运健儿,


他们的名誉应该更得到重视和保障,


他们代表的可是中国体育的精神,


岂是可以随便一被乱用的?


综合 |中国青年报、@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企查查、界面新闻


来源: 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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