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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产生的主要前提是(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有)




一、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筹生的划的基本思路


先看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作为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原因计算的两种方法,究竟哪种更好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根据不同个体工商户的利润情况而定。如果个体工商户每年的利润较高而稳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比较好;若利润不稳定,则采用查账征收方式比较好。另外,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各项税收优惠,同时投资者个人也无法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所以,个体工商户在考虑享受某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时,便不宜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因此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筹划主要在收入、成本费用、税率这三个环节,即在保证纳税筹划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如何使应税收入最小化,如何便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最大化,如何使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低档次的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生产经营的实体,其纳税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密不可分。因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不同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其纳税筹划方法是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有筹划方法类似,但也有自己的特点。


1、收入环节


(1)递延收入实现的时间。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每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模式。如果个体工商户某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过高,就要按较高的税率纳税,此时,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采取递延收入的方式来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或使纳税人当期适用较低的税率的作用。一般递延收入的方式有:一是让客户暂缓支付货款和劳务费用;二生的是改一次性收款销售为分期收款销售。


(2)分散收入。


个体工商户通过分散收人,前提可以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常用的方法有:①区分收入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收入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②借助与分支机构和关联机构的交易将收入分散。③由于我国个人所得主要税实主要行的是“先分后税”的原则,将一人投资变更为多人投资,便可以将全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分散到多个投资人的名下。④借助信托公司,将集中的收入分散到信托公司的名下。


2、成本费用环节


合理扩大成本费用的列支范围,是个体工商户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实现节税目的的有效手段。需要注意的是,在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过程中,有很多纳税人申报的成本费用被剔除,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究其原因,是因为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的凭证,所以纳税人平时应注意保管好原始凭证,发生的损失必须报告备案。成本费用环节的纳税筹划方法如下:


(1)尽量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因为个人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的日常开支,而家庭的很多日常开支事实上很难与其经营支出区分开。由于公私不产生分会使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支出超过规定的扣除标准,所以,电话费冰电费、交通费等支出也应计人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中。这样,个体工商户就可以把本来应由其收入支付的家庭开支转换成其经营开支,从而既能满足家庭开支的正常需要,又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尽产生可能地将资本性支出合法地转化为收益性支出。对于符合税法规定的收益性支出,可以将其作为一次性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例如:个体工商户可以以零星采购的方式购进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将一次性购买改为零星购买等。


(3)如果使用自己的房产进行经营,则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支出范围。虽然收取租金会增加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租金作为一项经营费用可以冲减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个人经税收筹划营所得的纳税额。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费用也可列人经营支出,这样既扩大了经营支出范围,又可以实现自己房产的保值甚至增值。


(4)使用家庭成员或雇用临时工,扩大工资等费用支出范围。这些人员的开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能增加个人家庭收入,又能扩大一些与之相关的人员费用支出范围,增加了税前列支费用,从而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按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工作人员的工资及规定的津贴可以计入产品成本,这样就达到了“个人有所得,商户少交税”的目的。


3、筹资环节


个体工商户由于自身资金的限制,往往需要通过筹措资金来开发新项目、购买新设备。个体工商户筹集资金的方法主要有金融机构贷款、自我积累、相互拆借和融资租赁四种方式。一般来说,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讲,相互拆借的减税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融资租赁第三、自我积累效果最差。


(1)相互拆借。


个体工商户与其他经前提济组织之间的资金拆借可以为纳税筹划提供极其便利的条件,他们之间可以通过互相借款来解决资金问题。与向金融机构贷款不同的是,相互拆借的利率不是固定的,可以由双方协定后自由调节。而且,相互拆借的利息在归还时间和归还方式上还有很大的弹性。高利率不仅给贷款人带来高收益,也给借款人带来更多的可抵税费用。当然,关于利息的支付标准国家有一定的规定,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否则,超过规定标准部分的利息将不予扣除。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租赁公司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租赁公司取得生产设备。并且,租赁公司与个体工商户订立一项租是赁合同,以个体工商户原因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其使用生产设备的权利。融资租赁把“融资”与“融物”很好地结合起来。对于个体税收筹划工商户来说,融资租赁可获得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自购设备而占用资金并承担风险;二是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个体工商户的利润,减少个人所得税税基,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税额。


(3)金融机构贷款。


个体工商户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不仅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资金的筹措,而且归还的利息部分可以用作抵税,因此实际税负也减轻了。所以,个体工商户利用金融机构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减轻税负、合理避税的一个很好的方法。


(4)自我积累。


从税负和经营的效益关系看,如果个体工商户采用自我积累的筹资方法,则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资金的筹措,容易错过最佳的投资时机,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另外,个体工商户采用自我积累的筹资方法,其资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一致的,无法带来抵税的好处,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之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个体工商户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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