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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合同处电话(新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用户不按时足额缴清水费,每逾期一日加收5%违约金;逾期不缴纳气费每日按1%收取滞纳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欠电费每日违约金千分之二……日常生活中,这样的霸王条款一定不少见。


面对这些霸王条款新疆自治区,您是选择默默忍受还是据理力争?现在,大家可以理直气壮地向霸王条款说“不”!


若消费者在水电暖等公用事业或者其他消费领域遭遇霸王条款,可向自治区工商局、消协、媒体举报。


啥是霸王条款?


一般是指免除或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有些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此外,旅游消费、物业服务、汽车销售、医疗服务、金融保险、工商局美容美发等行业也是重点整治领域。


此次征集评议活动从8月持续到10月,分征集、评议点评、规范整改3个阶段。


公里妹提醒:


如遇到或发现公用水、电、气、暖及旅游、物业服务、汽车等领域销售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含有免除或减轻经营者法定责任的内容,含有违法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含有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内容或其他显失公平的新疆自治区内容,即日起可通过下列方式反映或提供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991-2811825


电子邮箱:yangjun@x同处jaic.gov.cn电话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67号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同处合同处


可以向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反映或提供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991合-28合11906(传电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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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孟根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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