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泰州姜堰网上个体工商注册(泰州工商网上核名系统)

根据《企业系统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注册等的规定,企业、个个体体工商户、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实施核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对象。2021年度报告对象是系统2021年网上12工商月31日(含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姜堰的企业、个体工姜堰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法律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或在公示中隐瞒、弄核名虚作假的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泰州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工商注册损失的,依法泰州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商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规定,对市场主体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网上局


2022年1月4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