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2年第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将审议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律师下简称“博盈特焊”)的企业合伙人的首发申请。
截至发文前,博盈特焊的上会结果还未公布,但经鉴上市公司课题研究组了解到,该司在募投项目、财务数据、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诸多疑问。
募投项目或存“注水”
招股说明书披露,博盈合伙特焊计划发行新股,拟募集资金85,000.00万元,将投入防腐防磨公司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博盈特焊本次募投项目之一“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 51,462.00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花费3,124.00 万元,位于鹤山市共和镇铁岗居委会地块,面积为 61,605.84平方米。
根据土地出让的公开信息显示,当时实际成交价为 3032.00万元,为何博盈特焊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费用会多出 92 万元?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上述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新增防腐防磨堆焊装备产能60000平方米企业、非堆焊锅炉部件5000吨、压力容器1500吨、高端钢结构件3500吨,建设周期为4年。
但据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信息显示,上述预计年产20000吨,且建设周期为两年,起于2020年10月1日,止于2022年10月1日。
为何同一项目,公示的建设内容与招股说明书内披露的产能数据不一致?是博盈特焊的信息披露是否涉嫌虚假陈述?
财务数据真实性存疑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博合伙人盈特焊 2018 年 04 月 27 日与工行江门江海支行签订担保合同,抵押物是粤(2020)鹤山市不动产权第 0055291号的不动产,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 5,000.00 万元。
但据相关资料显示, 0055291 号的不动产在 2017 时的出让价格仅为 1066 万元,不知博盈特焊与江海支行的担保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博盈特焊与大客户、供应商之间的采销数据也出现“打架”之处。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武汉锅炉是博盈特焊2020年内销的第二大客户,当年其与博盈特焊之间的交易额为5659.61万元;而武汉锅炉2020年年报披露,当年双方的交易额为5489.83万元,比博盈特焊披露金额少了169有限.78万元。
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图南股份是博盈特焊前五大供应商之一,2019年博盈特焊向图南股份采购的金额为1211.63万元;而图南股份的年报显示,2019年图南股份向博盈特焊销售产品1119.08万元,比博盈特焊披露的金额少了92.55万元。
此外,博盈特焊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公司向第四大供应商上海俪迈采购原材料591.13万元;但上海俪迈2018年年报显示,当年公司向博盈特焊销售焊材692.82万元,与博盈特焊披露的金额相差101.69万元。
高管任职履历有瑕疵
招股说明书披露,博盈特焊董事会秘书刘一宁先生 2013 年 9 月- 2019 年 12 月担任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江门国信信扬”)律师。
但工商资料显示,江门国信信扬直到 2014 年才注册成立,不知刘一宁是如何提前入职彼时还不存在的公司的?博盈特焊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士是否存在类似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据招股说明书和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刘一宁担任江门国信信扬律师期间,为该事务所合伙人;而博盈特焊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就是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此外,刘一宁持有深圳庄普科技6.99%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有限合伙人,律师深圳庄普科技系博盈特焊股东、江门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曾用名为国信法商(深圳)法律有限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一宁曾持股江门国信实业有限公司98%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于2019年9月辞任并不再持股。
不知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演变过程,与博盈特焊的业务往来及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企业输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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