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开着老板的处理迈巴赫拜访了东莞的混凝土企业,一时虚荣心暴增,趁老板不在的时候偷拍了几张照片发到了头条,可惜好多网友跟几年前的我一样,都把200万的迈巴赫当成了四五十万的奔驰,还跟我大谈特谈什么样的车是豪车。
不管怎么说,200万的迈巴赫在我眼里已经算超级豪车了。当然,花都一家混凝土公司老板开的是宾利慕尚,保守价也在500万以上。虽说最低档次的宾利也有两三百万的,但是,既然舍得花钱去买宾利的,肯定就不会在乎再多花上两三百万买个高配的了。等我真把他的税务问题处理好了,借机开出去兜风转转,再给网友们贴图上来,让大家一饱眼福。
东莞混凝土企东莞业老板年纪大了股权,儿子美国留学回来,不愿意接手这种脏乱的混凝土企业,而且老板也自认为钱赚了不少,就想直接转手享清福了,下手接盘的是个自然人,各项条件基本谈好,愿意3.2个亿收购老板的全部股份。
我大致设计了四个方案,之所以今天利用周末的时间发出来,也有跟全部网友探讨及让网友帮忙出出主意的手续意思,避免我自己的思路有考虑不周的地方(今天仅探讨从企业的角度转让的所得税问题)。
第一种方案:直接转让
这种肯定是最简单的方案,同时也是纳税最多的方案。转让收入3.2个亿,减去原始出资2*70%股权转让=1.4个亿,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个亿,企业所得税为1.8*25%=4500万。如果用这个方案去缴税,混凝土公司股权转让老板肯定一分钱咨询费都不给我,而且还会取消跟我的年度顾问服务。
直接转让方案未考虑到公司报表中存在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这两个数据在股权转让中是大有用处的,所以我们看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案。
第二种方案:先分后转
所谓先分后转,就是将处理企业账面上存在的未分配利润先分掉,这样全部一方面可以降低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利用居民企业间分红免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可以大幅降低企业所得税。混凝土公税务司变更将8000万先进行利润分配,这个老板应分回8000*70=5600万元,这5600万是免税收入,因此其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从1.8个亿降低为1.24个亿,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400*25%=3100万,是不是直接少缴企业所得税1400万元?
第三种方案:先增东莞后转(先分红,再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最后股权转让)
所谓先增后转,是指先去进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这样做的目的是增加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应的股权转让净额就下降了。当然,在进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之前,也是先要进行第二步骤的分红。也就是说,在股权转让的时候,账上有未分配利润,一定先分红再转让股权。
说到盈余公积,我们看企业账上存在1.2个亿的盈余公积,而注册资本只有2个亿,我们就知道公司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太熟悉相关政策。公司法规定,企业应当提取盈余公司,但是当提取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也就是说,盈余公积到1个亿的时候可以不再提取了变更。当然,不排除企业是否有其他安排,提取了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法还规定,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也就是说,企业至少要留存5000万盈余公积。所以,可用于转增的盈余公积为7000万元,相应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为2.7个亿。这位老板的投资成本就变成了2.7*70%=1890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2000-1890转让0-5600)*25%=1875万元。
第一种方案企业所得税为4500万元,第二种方案为3100万元,第三种方案为1875万元。粗略算一下,多出了四五个宾利。
第四种方案:公募基金规避所得税
这种方案下,税务需要多花一点时间。当然,税务筹划没有不花成本的,包括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投资于基金的分红及转让所得,为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前面提到,企业账面货币资金有1个亿。拿出6000万,去购买一只分红30%的公募基金,180转让0万分红可以节省企业所得税1800*25%=450万元。这样做,只需在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一下纳税调减,最大限度利用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公募基金节税需要有70天的资金使用期,就跟限售股一个意思,国家为了限制股票上市短时间的高溢价,要求高管的股票必须持有1年以后才能出售。而公募基金,只需要持有70天。目前我手头将好就有这么一只优质基金,3月下旬即可申购。
最终,原本需要手续缴纳4500万企业所得税的一次股权转让,现在只需要缴纳1股权425万元。一笔3.2个亿的股权转让,如果只有14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你还嫌多,别说税局那里通不过,连我都有点看不过眼了。
也请各位网友帮忙看看,我的公司上述方案是否还有优化的空间,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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