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02 公司简称:福建水泥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金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兆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超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变动说明: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886.65万元,减幅45.46%,系本期收到的使用票据结算的业务量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98万元,增幅375.18%,系本期重点工程客户结算时间差异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507.75万元,增幅823.76%,系本期子公司预付材料款及电费所致,其中预付电费款1140万元、永安煤业煤款1016万元。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加391.34万元,增幅33.43%,系本期公司春节停厂检修,待摊大修费用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减少47,978.89万元,减幅100%,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科目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数较期初增加58,976.65万元,增幅100%,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科目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781.31万元,减幅44.25%,系本期发放2018年年终奖及绩效薪酬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332.41万元,减幅49.33%,主要是本期结算村料款增加进项税及缴纳上年度所得税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91.61万元,减幅100%,系本期支付上年末应付利息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14.76万元,主要是本期预提自备车费、专用线及大修费用等尚未支付所致

(11)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7,206.96万元,增幅63.20%,系本期盈利,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

(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82.44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退还的生态保证金冲回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2.59万元,增幅42.28%,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2018年增产增效用电奖励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33万元,增幅301.76%,系本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额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039.60万元,减幅100%,系上年同期漳州厂地块、房屋被政府征收,结算补偿收益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95.15万元,增幅37.13%,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盈利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增加9,078.21万元,增长10.92倍,系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及兴业证券股票因公允价值变动,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

(1)收到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100%,系上期子公司安砂建福收到2017年11-12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款返还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015.96万元,增幅175.2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收到生态保证金退还款1,904.66万元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5,164.25万元,增幅83.47%,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所得税3,703.53万元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76.90万元,减幅100%,系上年同期漳州厂收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70%部分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1.60万元,减幅46.14系本期公司参与新股网下申购业务取得的收益较上年减少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1.96万元,减幅69.63%,系本期参与新股网下申购业务支付的新股认购款较上年减少所致。

(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71.48万元,减幅45.54%,系本期融资总额较上年下降,支付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原告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金银湖水泥、福建水泥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0月10日,本公司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原告请求判令确认解除原被告之间《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2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3.8M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能源服务合同》及与该合同相关的全部补充协议,请求判令被告回购原告所建电站,支付回购价款3146.04万元等。

目前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星

日期2019年4月24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