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北京市昌平区地税局第七税务所(昌平区国税服务大厅电话)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张先生与妻子名下各有一套房产,为了置换学区房,他将自己名下房产卖给了孙女士。


2月22日上午该起购房案在一中院二审开庭 一中院供图


“满五唯一”税费相关规定。 来源:链家网


2月22日上午二审庭审现场,买房人孙女士的委托代理人出庭。 一中院供图


2月22日上午二审庭审现场,房主张先生和妻子出庭。 一中院供图


地税局:交易伪造证件属“阴阳合同”


一审判决撤销合同 二审“战争”仍在继续


根据在案证据,孙女士在明知涉案房屋“满五不唯一”性质的情况下,仍然按照涉案房屋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办理了个税及营业税免征的缴税手续,其关于本案涉案房屋的交易应当缴纳税费数额完全不知情的辩称,法院不予采纳。


张先生在《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上签字,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孙女士、张先生对于少缴税款发生争议导致合同未能继续履行均有过错。合同自签订后,因税款缴纳问题拖延至今,导致张先生出售房屋获得购房款的合同目的未能如约实现,张先生要求解除与孙×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在2月22日二审开庭的过程中,张先生与妻子以及代理人均出庭参与了庭审,孙女士则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开庭后,双方的焦点主要加重在彼此在该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上,庭审结束前,孙女士一方表示同意调解,而张先生则不接受调解。法院将择期对案件二审宣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