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操作(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关于暂停不动产登记缴费业务的通知


广大市民: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电子票据系统暨统一支付平台暂停服务的通知》(吉财库〔2021〕603号)文件要求,因数据迁移,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电子票据系统暨统一支付平台将于2021年8月6日零时至2021年8月10日零时暂停服务。受此影响,上述时间段内,我市不动产登记涉及缴费方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发证业务暂停办理,望大家周知,安排好办理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知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3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