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工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福州各县(市、区)支行: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现就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动应收账款融资
二、加快落实资金奖励
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应收账款融资奖励资金,已按因素法提前切块下达至有关设区市。2021年度各设区市应收账款融资奖励资金结余部分应一并结转使用。各设区市要根据本地市可统筹用于应收账款融资奖励的资金情况,结合本辖区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实际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资金申报指南,分阶段尽快兑现奖励资金。部分设区市2021年奖励资金还有未兑现的,应纳入2022年一并尽快兑现。省属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奖励由所在地设区市工信部门统一实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资金可不列入省级资金项目的排重。
三、加强对接协调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与当地人民银行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主动对企业进行服务指导,加强政策宣传,共同推动辖区内应收账款融资工作进一步取得进展,确保完成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工作年度财政绩效目标和任务,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生产经营资金难题。
联系人:陈丽香,联系电话:0591-8755227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22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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