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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个税返还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外籍人员个税补贴的申报流程)

广州市内家庭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与其他一线城市一致,即广州市内家庭购买唯一住房,可以享受90平方米以下按契税1%执行,90-144平方米以及144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契税1.5%执行。


3月15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有关操作指引》。《指引》明确从即日起,广州主管税务机关按现行规定正式受理住房交易环节税费申报。其中提到,对2月25日后已预受理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应通知纳税人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纳税人也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事宜。对2月22日至2月24日多缴或少缴契税的纳税人,从即日起,请按6号文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补税手续。


“6号文”指的是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一、自2016年2月22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这一普惠新政自同月22日起施行。但《通知》同时规定,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


在落实这条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广州对这一政策实行范围一度扩大。在广州天河、海珠、越秀、黄埔、番禺、荔湾及增城等部分城区,从2月22日起,购房者只要在该区无房就按首套房标准征收契税,这就意味着在广州不同区购买的房产都可以当做“首套”享受税收优惠。不过这一政策只执行了3天就被叫停。


2月25日,广州市地税局发文,鉴于目前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广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此后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申报一直实行预收件处理。


19天以后,政策正式落地,与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一线城市执行细则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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