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房产证上加兄妹名字需要多少钱(房产证加兄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北京有一位老人名下有一套房子,以现在的市场价大概在600万到700万之间,就算是对北京人来说,那也是一笔巨款。


老人有10个儿女,可以说是子孙满堂,幸福美满,当老人去世之后,这10个子女就商量着把房子卖了平分。


然而,这其中却出现了一个重大变数,沙家的老七在母亲去世之后,就变得非常抑郁,卧床不起,整日也不出屋,就在母亲曾经躺过的床上住着,这一住就是10年。


其他兄妹只要跟他谈卖房子,他就发疯,这让其他兄妹异常激动,尤其是沙家的老五,他声称,老七就是要独占这套房子,因为房产证的名字就是老七的。


既然房产证在老七手里,其他兄妹能成功继承房产吗?


老七为了能独占这套房子,可谓是装疯卖傻10年,那么他真的就能独占吗?


然而,就在沙家10兄妹商议时,突然又加入一个众人想不到的人,这个人居然占据了巨大的利益,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图片中躺在床上的此人,名叫沙松群,他在沙家排行老七,自从母亲去世之后,他就住在母亲的房子里。


他说,“我妈咳嗽,我就坐在这陪着,这就是我妈的床,一个人就一个妈,别的我什么都不在乎,什么这个那个我都不在乎,只有一个妈,我豁出去了。”



上面这张图片中的人,是老七沙松群的妻子,她说,“他就是心情有点压抑,老太太走后,他走不出来。”



上面图片中的人是沙家的老三,他告诉我们,他们曾经劝过老七,想给老七换个环境,让老七出来,可是老七不同意,还说了一些疯话,这让沙家的其他兄妹无法接受,毕竟是700万的一笔巨款。


老七沙松群的病情让人心疼,可他总是占着房子不出来,那也不是个事,事情总归是要解决的,首先,我们先分清房子的来源和性质。


老五沙松森说,当时他们老家的房子在牛街东里,属于祖业产,1998年,祖业产遇到了拆迁,分了三套房子,祖业产有老四和老五还有父母在那居住,所以这三套房子归了老四一套,老五一套,父母一套。


因为这次拆迁,只涉及到老四和老五,还有母亲(父亲已去世),其他人都没有分到房子,而沙家有争议的房子正是母亲名下的这套两居室,沙家矛盾的起源,却是从老七一家搬进了母亲的房子开始。


在2002年之前,老七一家住在牛街二期,也就是南苑,那里有五间房子,这五间房子是沙家老父亲和他的五个兄弟分到的祖宅,在2002年时拆迁了,老七一家没地方住,于是老七就跟母亲和其他兄妹商量,同意后就住进了母亲的房子。



沙家一共经历了两次拆迁,第一次在1998年的那次拆迁,拆的是沙家老父亲的房子,第二次在2002年拆迁,拆的是沙家老父亲和其他四个兄弟共同的房子,可以说是祖业产,因为老七一家自从1986年结婚起,就一直住在祖业产那,所以在第二次拆迁时,老七分到了一套两居室。


按理说,沙家老父亲的祖业产,拆迁时的利益理应由沙家老父亲所有才对,怎么就落在了老七的名下呢?


随后,沙家老五讲述了这么一个经过,沙家老父亲和他的四个兄弟共有的祖业产中,沙家老父亲占有5间房,这5间房子拆迁可以分到5套两居室。


当时的拆迁政策是说,被拆迁的人拿13万买一套两居室,5套两居室就需要沙家出65万,在2002年,沙家老父亲没这么多钱,只好放弃。


拆迁政策还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拿不出13万,那么可以放弃房子,每放弃一套房子,就补偿给被拆迁人13万,最后,沙家放弃了4套房子,得到了42万的补偿款,然后拿出7万买了最后一套两居室。


(因为是被拆迁人,所以拥有购房指标,买房钱就比外人便宜。现在想想,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在现在值700万,如果当年他们家能拿出65万,买下五套房子,放在现在不就是3500万,可惜了,沙家与3500万失之交臂。)



据沙家的老三介绍,老七在第二次拆迁时分到的那套两居室,在如今的市场价达到了700万。


但是,沙家的其他兄妹并不承认第二次拆迁分到的两居室是老七的,他们认为这套房子应该属于祖业产,理应是父母的,父母都去世之后,那就由沙家的10个子女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不知大家看明白没,两次拆迁,属于父母的两套房子,一套是沙加老父亲自己的房子拆迁,分了三套,老四和老五一人一套,父母一套,这套房子在牛街东里,这套房子是承租房,承租人是老母亲,无法买卖。


第二套房子是沙加老父亲的祖业产,分了五套房子,放弃四套,买了一套,这套房子在椿风胡同,这套房子是产权房,可以买卖,而且如今市值700万。


房子理应在母亲名下,却不知为何落在了老七名下,连老母亲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红本也在老七手里。



上面这张图片是沙家10个子女在母亲去世后写的一份协议,这份协议是在2008年9月5日签订的,大致内容是说,母亲名下的那套承租房,牛街东里的那套两居室由老七永久居住。


而位于椿风胡同的那套产权房,变卖之后,由10个子女共同分配,所有人都签了字了。


而这份在2008年就签订的协议,为何到了现在已经过去了10年,还是没有执行呢?


至于为何没有执行,老气的妻子说了一句说,她是这么说的,请看下面这张图片。



老七的妻子说,椿风胡同的这套房子,产权是她丈夫的,其实在一开始小编就猜到了,老七一家根本就是想独占这套房子。


这里问题就大了,因为在2002年就已经落户到了老七的名下,在法律上来讲,房子的所有权归老七一人所有。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什么事情,都应该讲理,讲法,讲情,那么沙家的这套争义房具体该归谁呢?


这时,房子不仅没卖成,居然还被租出去了,原来呀,老七一家住在母亲的承租房里,然后把椿风胡同那套房子给租出去了,相当于两套房子的利益全都被老七一家得到了。



上面这张图片里的人是沙家的老五,他听说椿风胡同的那套房子被老七一家给租出去了,他说 异常愤怒,不禁大声喝斥,“是谁给你的胆,简直胆大包天。”



在上面这张图片中,老七的女儿对房子进行出租做了解释,因为椿风胡同的那套房子已经10年没有人住了,物业费和采暖费等等一系列的费用已经托了10年,沙家兄妹没有一个人去支付这笔钱,物业已经准备起诉房子的实际产权人,也就是老七。


所以,老七的女儿就把房子出租,得到的租金用来归还物业费,这么听起来也挺合理的,空着也是空着,不如出租。


而张罗着出租,是老三和老七两家人共同商量的,老三本来也是好心办好事,毕竟想要卖房子,物业费肯定得结清,然而,就因为出租这件事,老五连老三一家也记恨上了。


因为沙家的大哥已经去世多年,老三顺理成章地就成了沙家的长子,也就是主事人,老五就委托三哥去卖这个房子,可是委托了10年都没有卖成,老五就认为三哥太黑暗了。


老五说,“我大姐的闺女,躺在炕上急需钱治病,我二姐从中医院拉到这里来,人家保姆给推来的,在这哭又是闹,我大哥癌症也需要钱,买一个痔疮膏,那个药买贵了都舍不得,就等着这个钱呢,10年了,我大哥都没了,10个兄妹走了3个了,还没办成。”



而三哥对于老五的说法,却表示很伤心,他指出房子10年没有卖出去的原因是,老七有病,不能不顾及亲情就把老七赶出去。


三哥就去找老七商量,让老七把椿风胡同的房子尽快卖了,大家等着分钱呢,谁知道,已经签过协议的老七,突然反悔了,他说,他要椿风胡同的房子,而母亲的承租房,牛街东里的房子,他要住着。



老五听完之后,是火冒三丈,他大骂老七是老赖,“他就是当老赖都不够份,当老赖就得禁得住打,他假老赖。


事情到了这里,老七虽然病了,但是老七的妻子说,她可以代表老七做出一个新的决定,她决定不再要母亲留下的那套承租房,转而要拿走椿风胡同的那套价值700万的产权房。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老四告诉我们,在调解的前几天,老七的妻子将所有人的协议书都给拿走了,之后就给不见了。(在2008年,所有人签的那份协议书。)



老四说,当时所有的协议都在他的手里,老七的妻子拿走后,就再也没有给他。


如今,三哥和四哥终于说出了自己积怨已久的问题,他们指出,老七自始至终都要的是母亲住过的那套承租房,而老七的妻子和女儿却突然变卦,推翻了之前的协议,不要承租房,要椿风胡同的产权房。


因为三哥问过老七,老七愿意按之前的协议办,但是老七的妻子却矢口否认,所以大家应该看明白了,问题就出在老七的妻子和女儿身上。



老七虽然躺在病床上,也特别的消瘦,但是他的精神状态很好,他说,他的妻子和女儿天天来找他,急得很,他们俩就要搬南苑那边去住,但他还是愿意跟这边。


这都是外话,这家人是真够乱的,随后老七的妻子说,推翻协议的并不是她,而是老五,在2008年,按照协议,母亲的承租房归老七所有,所以老七就去找单位,跑了好多次,最后单位同意将公租房过户到老七的女儿名下。


老七就通知沙家所有人,第二天一起去签字,然而到了第二天,所有人都去了,唯独老五反悔了,他打电话说不去了。


老五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他之所以反悔,是因为更名在前,卖房在后,这样就相当于在同一时间内,两套房子全在老七一人名下了,他不想担风险,他执意先卖房,后更名。


然而,就是因为老五的这次阻挠,之后,老七一家再去跟单位谈更改承租人时,人家单位不给办了,相当于母亲名下的那套承租房无法更名,既然这样,老七一家肯定不乐意了,所以老七一家才执意要椿风胡同的那套房子。


毕竟,椿风胡同的房子卖了,大家分钱了,但是母亲的承租房虽然是老七一家在住,但是始终改不了名字,老七一家肯定也怕日后麻烦。


你们觉得事情到这里就够乱的了是吧,后面还有更乱的呢。



沙娜,老二的女儿,当年沙家老父亲的房子拆迁时,共分到了三套房子,其中涉及到老四和老五,还有沙家老母亲,而沙娜的户口跟沙家老母亲的户口在一起,也就是说,沙家老母亲得到的这套两居室,实际上是沙家老母亲和孙女沙娜的安置房。


当年,沙娜还小,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她40多岁了,她知道了,她拒绝签字把承租房的名字更改为老七,她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这件事,沙家的人都不知道,如今,沙娜在奶奶的承租房里享有更大的权力,可以说是对这套房子享有一半的权力,这下沙家的人都傻了,他们只能分母亲的那一半了。


所以,2008年签的那份协议已经不重要了,沙娜的介入,导致协议直接无效。


而且,老七一家拿出了一份公证书,这份在1999年办的公证书,证明了椿风胡同的房子归老七所有,只要是办了公证的,除非你有证据,不然是无法推翻的,所以这份公证是有效的。


所以,最终的结论是:


老七一家坚持要搬回椿风胡同的房子,他们对这套房子是有完整的权利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这份房屋公证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老七不认可卖房子,其他人是无法主张卖房子的。


所以,从法律上讲,椿风胡同的房子是老七的,母亲的承租房有一半属于沙娜的,沙家的10个兄妹可以分另外一半利益。


这个时候,老五说可以回来按当年签的协议分,但是很抱歉,当年的协议因为沙娜的出现已经作废了,可以说,老五是因为一时的小利益,最终失去了巨大的利益。


至于沙娜,因为她什么都不懂,所以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去各个相关部门去找证据,只要有了证据,她就可以主张自己在奶奶的承租房里的利益,而且是得到法律保护的。


而对于老七一家,因为他们一直住在母亲的承租房里,这里的房子租金在1万左右,所以她们需要把椿风胡同出租的三年租金拿出来给大伙分了,老七一家同意。


至于老五和其他主张分房的人,只能哑巴吃黄连了,就是打官司也打不赢。


好了,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老七一家是最大的获益者,不知大家怎么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