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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个人出租房屋(宜春房屋出租房源_宜春房屋出租价格)







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宜春中心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于4月1日正式启动。即日起至7月31日,符合条件人员可到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据悉,此次申请范围包括灵泉街道、珠泉街道、湛郎街道、下浦街道、凤凰街道、官园街道、秀江街道、化成街道、金园街道、新康府街道。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申请家庭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城镇常住户口;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③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在当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并提供用工单位社保缴交凭证(半年以上)和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居住证;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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