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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正规税收筹划节税(흔부혐롸긁江宅쌘江、江澗놂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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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做税筹的过程中,个独与合伙企业的运用越来越频繁,而且非常好用。它不但见效快,而且大多数企业都能办到,公司或者平台能支持的余地比较多。但是在运用的过程中,如果运用不好,它的陷阱也比较多。




目录


一、个独与合伙的计税原理和应用场合


二、灵活用工平台如何节税


三、如何运用个独与合伙为高管做税筹


四、合伙企业税筹的业务流程设计


五、总结个独与合伙在税筹运用中的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个独与合伙的计税原理和应用场合




看一下图片,粗略的计算和做了一个对比,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在同样营业额都是500万的状态下,它们最终的税负有什么差别?



对比发现,不管设置什么样的企业,增值税是没有太大的节税空间的,除非你能在商业模式或者整体业务流程上去设计,才能节省增值税。单纯变换一个企业类型,是节省不到增值税的。




一.不同企业类型纳税形式不同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交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交企业所得税。




二.经营所得计税原理


1.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生产、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和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3.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4.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等扣除项目-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允许扣除的个人减除费用以及其他扣除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税率对比:



结果:节税主要靠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知识拓展:


1.定期定额征收


2.核定应税所得率


3.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4.核定征收前提条件:财税【2000】91号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面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核定征收特别适用于什么场合?没票、税前扣除的特别少、纳税调整项目很多。有限公司形式很难申请到核定征收,为了大幅度降税,基本上就是通过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核定征收,达到大幅节税效果,这样一个原理。如果是查账征收,一个老板两处以上经营所得一定要做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完之后你会发现,税率反而高了,查账征收的不行。


但是它也是有劣势和缺点的,需要具体分析、精心设计。




三.适用个独与合伙企业节税的场景:


1.工资高、个税社保高,企业用工成本大,希望节省个税、社保。


2.高收入个人希望降低个税。


3.企业缺成本票、进项票,希望财务合规降低税负。


4.企业利润高、企业所得税高达25%,股东分红个税20%,一直不敢分红。


5.股权转让产生溢价分红。


以上场景可以通过合理架构实现节税目标。




第二部分


灵活用工平台如何节税




我们来看一下灵活用工平台,它主要是用于什么?人工成本太高了,得负担社保,放在灵活用工平台里面,你就不用支付社保了,因为灵活用工不需要承担社保。只有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时候,单位必须支付社保。


参考一下滴滴公司。滴滴出租开票给乘客,乘客把钱付给滴滴出租,滴滴出租跟司机之间是零散的用工关系。还有一些外卖平台,也是这个原理。








一.用工方式分类:


(一)全日制用工


(二)事实劳务关系


(三)非全日制用工


(四)临时工、季节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


(五)劳务派遣


(六)劳务外包(工作外包、岗位外包)


(七)劳务用工(个人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共享员工、共享用工”模式、“人才 分享”计划)


(八)“企业—平台—个人”的新型灵活用工平台模式


(九)B2C的雇佣模式转换为B2B的合作模式




二.企业通过改变用工方式进行社保筹划。


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保。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的不用承担社保或者只需要缴纳工伤保险。


2020年上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全民隔离,企业经营无法继续,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著名餐饮公司西贝也因为资金链断裂,无法承担人力成本,濒临关店。而正在这时,盒马鲜生却提出了共享用工,临时再就业的概念,解决了部分企业的难题。


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越来越多,在互联网以及经济外贸环境的冲击下,为解决燃眉之急,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留下核心人员,将其他岗位交给交易成本更低的自由职业人。越来越多的斜杠青年产生,灵活就业这一概念获得了广泛的认识。


灵活用工是在疫情期间国家非常鼓励的方式,但是它发展太快,被滥用了,开假票太多,受到严格监管。


灵活用工使用不当、频繁暴雷、风险加大。


继前一阵北京某灵活用工平台因涉嫌虚开发票13亿被警方抓捕后,近日北京另一家财税服务商被查,同时,上海某知名人力资源公司和某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也被带走,具体案件详情有待调查结果。不仅如此,另有3个团伙开设900多个账户涉嫌为网络赌博、偷逃税款等提供通道,已被公安机关全部侦破,目前已进入司法起诉程序。


灵活用工使用需要考虑的因素:


1.是否有可靠的落地政策


2.是否通过税务部门灵活用工的备案


3.用工平台的技术含量


4.灵活用工厂商和咨询公司的整体背景


5.业务是否真实


如果你找到了一个背景是税局或者实力很雄厚的专业咨询公司,它在业务上帮你设计什么情况下采用灵活用工平台,什么情况下他可以给你承担风险,这样你的风险就会小一些。




三.灵活用工使用场景:


1.由于企业行业性质原因,长期需要大量兼职人员或非正式员工,如建安、餐饮、咨询师、培训师、销售代理人员等。


2.部分企业高管工资过高,只在本公司发一部分工资,使用个独或合伙企业发另一部分。这里要注意在职员工不可以在本单位取得经营所得性质收入。


你为了节省高管的工资,在本公司发一部分,然后用灵活用工平台发另一部分,正常情况是不可以的。那么在职员工怎么设计,这有一个技巧。因为在职员工不可以在本单位取得经营所得性的收入,所以你把高管的工资分开、同时在灵活用工平台发放,不能用他本人的名字,必须用别人的。高管不可以在同一个单位既拿经营所得又拿综合所得,他只能拿一种,要么拿经营所得,要么拿综合所得。




第三部分


如何运用个独与合伙为高管做税筹




一、首先来看一个案例


张五湖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总监,2020年共取得年终奖收入40万元,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96万元,张五湖选择2020年年终奖单独申报。


工资薪金收入全年:96-6-12(各项扣除)=78万


工资薪金合计应纳税额:78×35%-8.592=18.708万元


年终奖:40÷12=3.333 ,找适用税率


年终奖合计应纳税额:400000×25%-2660=9.7340万元


136万年薪年度应纳税额:18.708 9.7340=28.442万元


税收成本占21%


高管年薪越高税负越高、到手越低,这就可以使用个独与合伙来做税筹。


本来员工个人跟企业是一个雇佣关系,现在让员工个人去成立个人工作室,由个人工作室跟企业签合同,相当于企业把业务外包给个人工作室,然后个人工作室给企业开发票。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纳税情况:


136÷1.03×3%=3.96万元(月度10万以下可免、疫情期间可减为1%)


136÷1.03×3.5%=4.62万元


筹划后节税19.862万元




二、多个高管需要筹划怎么办?


假如公司里面有很多个高管都需要筹划,把这些高管都放在一个合伙企业里面,然后公司与合伙企业产生外包关系,如果金额太大了,可以注册两家以上合伙企业,核定征收,这样可以省很多税。


公司员工收入:A收入80万元,B收入40万元,C收入20万元,总计140万薪资。


现缴税标准:


A月需要缴纳个税:(80万-0.5万)×45%-1.516=34.259万元


B月需要缴纳个税:(40万-0.5万)×45%-1.516=16.259万元


C月需要缴纳个税:(20万-0.5万)×45%-1.516=7.259万元


共计缴纳税额:57.777万元


如果在税收洼地注册有限合伙企业, A占股57%,B占股29%,C占股14%,开票额140万元。


增值税:140÷1.03×3%=4.08万元


个税:A:140×57%×1%-0.15万元=0.648万元


B:140×29%×1%-0.15万元=0.256万元


C:140×14%×1%-0.15万元=0.046万元


共计缴纳个税:0.648万 0.256万 0.046万=0.95万元


月节税:52.747万元


但这个方案有个弊端,这种模式对双方都不安全。对于注册合伙企业的个人来说,它是无限责任。产生纠纷的时候,债务不够偿还,家庭、个人的财产都得赔进去。对于公司来说,把核心人员放到外面去开公司,员工和公司之间不是雇佣关系了,很难约束员工去干什么,减少了一个束缚力。




不安全,怎么办呢?是否可以有效解决?


第一种方法,员工变老板或者是股东,给他一些股权激励期权,让员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工资越高,越适合这种方法。因为利息股息红利最高也就20%个税,但是工资薪金可能超出20%,甚至45%都有可能。





但是方法一也有弊端:


1.税后收入才能分红,税负高。就是要先交企业所得税,然后再交个人所得税,交两次税,税负高。


2.企业风险高,股权容易被稀释或转卖。把股权分给了员工,万一员工把股份卖掉,股权很容易被稀释和转卖。





第二种方法,搭建持股平台。为了避免股权转卖或者稀释,在这个企业之外,另外搭一个持股平台,以持股平台的方式去持有企业的股份,企业给持股平台去分红。这样不直接持股,而是通过另外一家企业对这家企业持股。专门为了持股设置的企业就叫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没有业务,只有分红,就是一个投资公司,税务上是可以的。


持股平台注册成合伙企业,可以核定征收,如果没有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也可以。合伙企业里,如果想把股权卖掉,是有很多限制的,这对企业有好处,一般都会采取这种方式。


持股平台为什么只有分红不要有业务?因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是无限责任,如果有业务往来纠纷,风险太大了。


方法二的弊端:


分红时确实节税,股权转让交税怎么办?




第三种方法,看下面股权转让税收筹划的案例


公司A因某些原因要转让股权,公司A的初始资本为200万,现在的市场净值为600万元,要转让给B公司,成交价格为3000万,如果按照正常情况,缴税情况如下:


企业所得税=(市场净值-初始资本)×25%=400万×25%=100万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市场净值)×20%=2400万×20%=480万


综合税负:100万 480万=580万元



如果成立合伙企业,收购A公司股权,B公司再以成交价收购合伙企业100%股权,从而达到间接收购A公司股权的目的,股权溢价在合伙企业和B公司交易中产生,依照合伙企业所在税收洼地政策,享受成交额核定10%缴纳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


综合纳税情况如下:


企业所得税=(市场净值-初始资本)×25%=400万×25%=100万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市场净值)×10%×35%-6.55万


=2400万×10%×35%-6.55万=77.45万


综合税负:100万 77.45万=177.45万元


方法三的弊端:


不想转让,账上有利润想分红交税怎么办?




第四种方法,企业账面分红税筹案例


场景:A公司账面上有高额的未分配利润,想分红给股东,但是不想交太多税,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吗?



在合伙企业与A公司之间再搭建一个有限公司,A公司和有限公司在分红的时候是不需要交税的,投资收益免税,有限公司再去跟合伙企业发生关系,通过一些其他方式把利润转到合伙企业,分给该分的人,这样就节省了个税。最后再去搭建收购方。




使用合伙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注意事项:


1.持股平台不要有业务,只分红。


2.业务流程设计要合理,不要增加额外成本。


3.多环节综合考虑整体税收成本,不要只考虑一项。


4.避免成为虚开现场。




第四部分


合伙企业税筹的业务流程设计




1.业务流程怎么设计?


在供应商和A公司之间,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供应商把没有票的业务和合伙企业发生关系,然后合伙企业再把商品卖给A公司。这时发票的问题解决了,同时也降低了税负,因为合伙企业和A公司之间,可以做一个合理的定价,不会额外增加税赋。




案例一:某企业A从事各类大小机器零配件贸易及维修,大部分零配件都是从一些小加工厂或者小作坊采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导致企业A利润虚高。2020年销售额3000万,成本费用合计2500万,无法拿到发票的采购项目约1600万元,企业实际没有利润,但按常规需要缴税。请问怎么办?


税筹方法设计:





案例二:甲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每年有600万的费用用于新媒体推广,新媒体基本都是一些网红主播或者大V,不提供发票。


税筹方法设计:





流程设计不好会出现什么结果:自己给自己虚开发票



2019年底,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份起诉书,起诉昆明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和本公司会计高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发票税款罪。


大致案情是两位被告人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安排公司的员工注册成立了昆明XX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XX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部等,共计4家公司和6家个体经营户。在没有任何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两个被告人用这4家公司和6家个体经营户的名义,为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虚开了50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近7200万元,抵扣税款211.45万元,后经稽查,被昆明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第五部分


总结个独与合伙在税筹运用中的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




最后总结一下,在不同场景运用合伙企业有什么技巧和注意点。


2.不少企业由于行业性质的原因,长期无法取得上游的发票或者进项发票不足,造成了企业利润虚高,可以通过设立采购中心,将原来企业直接对外采购转变为采购中心采购,采购中心再将所采购的材料销售给企业,从而解决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3.需要经过一些流程的设计,让不合理的东西转变成合理。需要找对合适的园区和税收洼地。而有些企业毕竟资源有限,需要找专业的公司,这些公司的背景和资源比你想象的要强大很多。


4.做税筹的时候,要做很多方案,每个方案都是要经过精心设计的,需要全面与专业的系统布局;任何一种方案都有好处和弊端,没有一个方案是完美的,没有一个方案能百分百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可以选择一个最优的方案。


5.做税筹是有侧重点的,要么节省企业的税,要么为员工节税。这个主体节省的税金可能会转移给其他主体,造成其他主体多交税。比如灵活用工平台,不用给员工交社保,企业的成本降下来了,但是对员工来说,可能要自己交社保,这就不是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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