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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操手册网盘下载(非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在社保入税政策的刺激下,灵活用工,合规的减少成本逐渐成为各个企业共识。股权激励并非基于社保入税而产生,对于提高员工福利、稳定组织机构,运用恰当的股权激励政策确实具有十分显著的效果。


今日复盘,主要为帮助达粉,寻找提高员工福利与减少企业成本的平衡点:


是否存在一种既可以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减少企业成本的两全方法?


市面上确实有不少社保入税的筹划方案,但或多或少的存在风险:


1. 企业通过私账发放一部分工资,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2. 员工每月以固定的发票,以报销名义来拿工资,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已经纳入监管;


3. 以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一旦在纠纷发生时,企业无法证明用工关系为劳务关系,则造成的损失将更大;


4. 将员工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 不缴纳社保的补贴,具有一定可取性,但企业能够调整的成本着实有限,并且需要员工同意,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严格操作。


01 员工福利与企业成本的平衡

股权激励具有激励人才,留住核心人才,完善治理机构的作用,是向投资机构介绍企业、吸引投资的加分项。恰当的股权激励切中员工福利与企业成本的平衡点。


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员工取得所得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并且股权转让时,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员工享受了递延纳税的好处,并且员工此部分收入不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入工资基数。(详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企业采用股票期权方式激励的,激励对象行权后可享有股东权利,参与公司分红,员工此部分收入不计入工资基数,按照“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采用分红激励方式的,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的计提依据。(详见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02 股权激励的几种方式


1. 股权奖励: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者一定数量的股份。


2.股权出售:企业参照股权评估价值的价格,以协议方式将企业股权有偿出售给激励对象。


3. 股票期权:企业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4. 分红激励:企业以科技成果实施产业化、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形成的净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成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激励。


5. 绩效奖励:企业完成绩效考核目标后,将税后利润超额部分按规定比例计提激励总额,自批准之日起分年度匀速奖励给激励对象。


6.增值权奖励:企业给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即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根据其持有增值权份额和所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增加额度,作为由企业支付的行权收入。


03 企业的使命、愿景与价值观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相比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价格透明、流通性好,公司治理规范,经营业绩较为稳定,并且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券法》等专门的法律进行指导,企业的使命、愿景与价值观的宣讲可能并不像非上市公司一样显得必要。


股权激励属于公司留住核心人才,提高组织效率的方式之一,股权激励政策应符合公司的战略,符合公司的愿景与价值观。


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行公开、透明的宣讲,召开股权激励启动大会,仪式感犹如婚姻当中的烛光晚餐一样必要,非上市公司属于“人合” “资合”的组织,如果激励对象自身的期许与企业的使命、愿景与价值观不符,再好的股权激励也演奏不出动人的天籁。


所以,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第一步:


确定好公司的使命、愿景与价值观,并以透明、交互的方式传达给激励对象,精神的力量有时候可以让人挨过寒冬,收获春天的阳光。


04 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要点及注意事项

1. 关注激励对象利益,做好税筹,与未来资本运作(并购、IPO、融资扩股)相衔接


企业筹备上市过程中,需要证明公司的的历次股权转让真实,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股权转让问题经常被股转公司、证监会反馈,一旦存在瑕疵,证明难度大,耗费成本极高。


公司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时,应确保股权流转的清晰、准确。公司创立阶段即可成立相应持股平台,一般采用有限合伙的方式,实控人作为持股平台GP,激励对象的更替将仅显示在持股平台层面,公司层面的股权清晰。


以有限合伙形式搭建持股平台另一个优点是,有限合伙GP可能仅需1%份额便能控制公司层面10%甚至更多表决权。公司成立后,可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搭建相应持股平台。


2. 行权价格的确定,非企业单方面的“耍流氓”


股权激励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意,行权价格的确定需要兼顾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利益,行权价格的确定基准,可以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行业类型,以公司的净资产、收入、净利润等指标为基准。


对于成熟期的企业来讲,可以3-5年的加权平均营业收入作为参考基准,创业成长性的企业,收入为负,以净资产、营业收入等参考价值不大,营业收入增长量、客户活跃度等作为评价基准可能具有一定的信服度。


3. 管理只对绩效负责,股权激励只对绩效负责


企业至少要制订《业绩考核办法》、《股权管理办法》,对于股权激励的签订、调整、退出等进行明确。配套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文件技术性难度不高,公司法务可以制作。


企业的经营与经营婚姻具有一定相似性,结婚容易,离婚难,如何规范激励对象的退出、不胜任员工清退等是在实施股权激励之前需要明确约定清楚的,一旦发生纠纷,《业绩考核办法》、《股权管理办法》将是定分止争的依据,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建议公司重视。


4. 股权激励的数量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可以选举、罢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宝能系与南玻的矛盾导致南玻集团创始人团队大规模被动离职再一次印证了股权分配的重要性。


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团队股权比例、外部投资机构持股比例、股权激励比例需要总体考量,华为的股权比较分散,任正非持股比例极低,却不妨碍华为成为优秀的行业标杆。


建议从以下几个角度考量股权激励的数量:


1. 以公司的发展阶段为参考,有步骤的分配股权,不建议创业公司实控人过早的丧失对公司的绝对控股(股权比例低于三分之二),根据《公司法》,特殊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表决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 考虑引进投资者的情况下,是否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战略的指挥;


3. 公司未来的股权激励。


05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简化步骤

1.企业使命、愿景及价值观培养


2.一定范围内的人员访谈,基本达成公司未来财务数据、发展速度的共识


3.确定具体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模式等细节


4.公司权力机构对于股权激励方案的表决,审议通过《业绩考核办法》、《股权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5.企业与员工签署股权激励协议,确定股权激励的落实、监督部门,确保股权激励公平、透明执行到位。


参考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制订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8.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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