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发展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
二是适度发展陆上风电。结合资源条件,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陆上风电。“十四五”时期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
四是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规划拉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做好发展规划、建设古奏与资源保障能力及地方财力等方面的衔接;协同推进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农林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十四五”时期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