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房产税缴纳时间厦门地税(厦门房产税计税依据最新)


按照此前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为按半年缴纳,上、下半年的申报期限分别为3月1日-25日和9月1日-25日。假如一家企业在3月申报了上半年的房产税,5月份却把房子卖了,就需要申请退6月份的房产税。而调整后,上半年的申报期限将延后至当年7月1-31日,下半年的申报期限将延后至次年1月1-31日。上述困扰就不会出现。


但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提醒说,这个调整目前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正式发布后到实施还需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因此按现行规定,今年3月1日-25日依然为我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上半年的申报期,已发生纳税义务的房产、土地仍须在这段时间内按时申报2016年上半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待公告正式实施以后,申报期之后到2016年6月30日新发生纳税义务的房产、土地,须在2016年7月1-31日及时申报2016年度上半年相应期间的税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