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医疗保障局、海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联合发布《2019年下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公告》。给大家划下重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将从2020年起调整为自然年度
根据市政府决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将从2020年起调整为自然年度,因此,2019年下半年度实行半年过渡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只收取半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2019年下半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45元
2019年下半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45元(含长期长期护理保险费15元),集中征缴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至25日。集中征缴将于6月25日结束。
缴费前先完成参保登记
我市户籍城乡居民(包括学生、儿童),无论是新参保还是继续参保,仍以户为单位,可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人员(即去年已参加人员),还可以通过下载并实名注册“我的嘉兴”APP后,在APP上进行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方式(限注册者本人),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审核后,参保人员根据选择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有两种缴费方式可以选择
参保登记完成后,个人有两种缴费方式可以选择,分别是银行批量代扣和自主缴费。
选择批量代扣的,需于6月25日前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可通过网银、支付宝、柜面存入等方式)参保人金融市民卡金融账户,由海宁市农商银行(信用社)统一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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