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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属于应交税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的规定:


对于增值税:直接减征、免征、出口退税、即征即退、留抵退税、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留抵退税的税务处理

1.退税范围。


必须满足2个条件,一是符合财税〔2018〕70号文件规定的18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范围,或是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电网企业;二是只能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


2.退税凭证。


只包括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解缴税款完税凭证,这三种可退税抵扣凭证。


3.退还金额。


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


退还比例=规定期间已抵扣的可退税抵扣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


例:假设A企业是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为2014年以前成立的企业,2015年~2017年3年全部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00万元,其中3大类凭证汇总进项税额为160万元,则退税比例为80%(160÷200)。


A企业于2018年8月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其2017年期末留抵税额为70万元,2018年7月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则:


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100×80%=80(万元);


由于2017年期末留抵税为70万元,小于80万元。


因此,A企业实际可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金额为70万元。



4.抵免附加税。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假设纳税人2018年8月留抵退税10万元,9月实现销售100万元(税率16%,不考虑进项税额),则9月应缴纳增值税额16万元,已经退还的留抵税额从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中扣除,则:


9月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10)×(7% 5%)=0.72(万元)。


各类增值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比如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与企业日常销售密切相关,属于与企业的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例如:甲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的软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甲企业2018年8月纳税申报时,对归属于7月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提交退税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的退税额为2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收益 200000


2.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个别减免税款需要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例如,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定额扣减增值税,应当将减征的税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3.小微企业免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会计处理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4.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会计处理


例如:某企业生产一种先进的模具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2018年1月,该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60万元。2018年2月,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42万元(返还70%)。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20000


贷:其他收益 420000


5.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留抵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不可以计入“其他收益”等科目。目前实务中有两种处理方法:


01、第一种: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留抵税额是因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所致,通过进项税额转出这种做法,从会计的角度考虑,便于平账。


02、第二种:


借: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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