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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张湛(辽宁省税务局张宏最新任职)

《西方伦理学史(修订版)》


这是一部原始资料丰富、思想范围广泛的伦理学史。



因此,从最早那批古希腊哲学家们的时期开始,伦理学就只有一个意义:这是针对在人应该承担某些个人责任的那部分生活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的反思性研究。正是在这个道德关系中对于“善”或“恶” (或其他评价语) 作出的各种不同解释,才使伦理学历史上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观点立场。那些不具有反思性或理论基础的宗教道德观,并不被包括在这部历史书中,除非它们对伦理思想也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在类似本书这样的写作中总是会出现一个困难,就是术语的使用问题。我努力避免那些仅仅出现于一个不太重要的思想家或比较狭小的思想学派的专用术语,但在必须用到特殊词汇的场合,我一定对它们做出解释。自从托马斯·希尔(Thomas E.Hill)在他的杰作《当代伦理理论》(Contemporary Ethical Theories)中发展了伦理学的分类法,这些分类使用起来就很方便。他把伦理理论分成六个不言自明的类型:伦理观点可能是属于怀疑论的、赞许性的、过程论的、有心理学价值的、形而上学的或直觉性的。这些分类应该把这个领域可能出现的大多数不同类型都包括了。另外,英语的作者们目前还无法统一,到底那个在做着伦理学研究的人应该被称为什么。我通常称他为伦理学者(ethician),但也不反对称他为伦理学家(ethicist)。“道德哲学家”(Moral Philosopher)是个旧的术语,而我也把它当作“伦理学者”一样来使用。但是,道德家(moralist)一词则具有不同的意义,它暗示着一个有道德的人,而不是一个对伦理学理论有兴趣的人。


至于地理上的考虑,这本历史书没有打算讨论东方的伦理学。并不是因为它们不重要,而是因为我不具备研究东方伦理学所必要的背景和语言条件。这本史书中所介绍的大多数理论都和西方人的文化发展有直接的关系,或者是影响了这个发展过程。这些理论也许并不能告诉我们怎样才是生活的最好方式,甚至也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道德判断的不容置疑的基础,但是,它们的确为我们如何去思考这些人生问题,提供了广泛而多样的重要建议。


作者、译者、校者 简介


弗农•布尔克(VernonJ. Bourke,1907-1998),圣路易斯大学教授、作家、托马斯主义哲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伦理学,尤其是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的道德哲学。


布尔克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北湾市。1948年曾担任美国天主教哲学联盟主席。他是圣奥古斯丁会(Order of St. Augustine)的荣誉会员,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自然法则委员会成员,也是美国斐陶斐荣誉社(Phi Beta Kappa Society,美国优等大学生荣誉会)的成员。


译者黄慰愿,1982年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蚕桑系,1987年获华南农业大学农业史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获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1987—1989年任浙江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教师,1992—1994年任杭州大学经济系教师。1995年移居加拿大,现任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


校者张湛,1969年生,山东博兴人,本科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之后于复旦大学哲学系深造,先后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08-2013年就职于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2013年至今任职于上海宗教文化研究中心。出版有译作《西方二元灵知论》(2009,上海人民出版社)、《灵知派与神秘主义》(2012,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资料: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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