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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48号文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138号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循环发展,编制了《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依据和过程


按照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编制了《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年初,我局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先后组织编制小组赴市农业农村局,沈北新区等五个养殖大县开展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业发展情况等现场调研。2021年8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和12月两次广泛征求了各涉农区、县(市)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政府部门行业专家意见以及局内相关处室意见,并于11月15日通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函审。2021年10月14日和12月10日,我局组织了两次专家评审会,均顺利通过。


二、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背景、编制依据、期限、范围等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区域概况。对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等生态环境概况,以及养殖业现状、污染防治现状、种养结合现状等进行了总结,对现阶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


第三部分:指标目标。提出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国家及省相关要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国家及省相关要求,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达100%。对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及水环境承载力进行测算,以及对十四五目标可达性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规划的主要任务。一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任务;二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任务;三是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任务;四是完善台账管理制度任务;五是强化环境监管任务。


第五部分: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养殖场(专业户)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转运及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等,提升沈阳市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投资估算约4.8亿元。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等四方面工作要求。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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