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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自进口货物放行日起(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

海关稽查


一、海关稽查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二条: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海关稽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2.依法回避。


送达稽查通知书


征求被稽查人意见


被稽查人签收《稽查结论》


三是海关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或者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时,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清点账簿、打开货物存放场所、搬移货物或者开启货物包装。


四是海关进行稽查时,与被稽查人有财务往来或者其他商务往来的企业、单位应当向海关如实反映被稽查人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好的,明白了!谢谢!


关键点


图:海关工作现场


图:海关稽查现场


图:海关稽查工作现场


供稿单位:兰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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