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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起征点增值税账务处理(不达起征点计提的增值税怎么账务处理)


1、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已达到起征点怎么办?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缴纳税款。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


2、纳税人符合哪些条件之一的,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4、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发票的规定有哪些变化?


对于应使用新系统开具发票的规定从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变更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开具发票。七个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月销售标准从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变更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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