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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人民网-贵州频道 原创稿


开展职工普惠节活动。贵州省总工会近期将面向全省广大职工举行首届贵州职工普惠节活动,鼓励引导广大职工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消费、繁荣市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开展促消费“四进”活动。贵州省总工会近期,将与省文化旅游厅联合举办“进乡村、进田园、进自然、进基地——全省职工促消费助发展‘四进’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以实际行动促消费助发展。


落实年节工会福利费发放工作。贵州各级工会将按照《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黔工总字〔2018〕12号)要求,将全年可发放的年节工会福利费未发放部分提前一次性发放,今年已发放的年节工会福利费不再重复发放。年节工会福利费发放今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参与消费扶贫行动。贵州各级工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在组织工会会员开展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深度贫困地区,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此外,将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加强与各扶贫点的产销对接,通过加速消费扶贫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充分发挥工会网上平台作用,通过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帮助扶贫点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主动加强对接,进一步推动东部7城市工会与贵州8市(州)工会扶贫协作,助推“黔货出山”。


筹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各级工会将按照全总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与各级税务机关对接力度,确保省内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按政策全额返还到位,帮助企业和基层工会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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