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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税收分类编码表怎么更新(航天税收分类编码版本号怎么查看)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业务需求,航天信息对金税盘版开票软件进行修改优化后,启动新一轮升级。




01


税局通知开票软件重大升级


5月21日前务必完成






特别注意1:


根据税务总局工作要求,此次定向升级的机动车企业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开票软件的升级工作,否则5月1日后将无法正常开具机动车发票。




特别注意2:


本次金税盘版开票软件升级后,其版本信息为:


总局发布版本号 V2.0.41_ZS_20210330


航信内部版本号 V3.1.00.210330




为配合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发票管理办法》 有机动车授权和成品油授权的企业,开票软件升级版本为:


总局发布版本号 V2.0.42_ZS_20210430


航信内部版本号 V3.1.00.210430




02


税局通知开票软件重大升级


升级内容详解



升级内容


1、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纳税人)政策提醒内容,2021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纳税人)登录开票软件时进行政策提醒;




2、2021年4月1日后,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填开界面商品行税率栏默认为1%,选择3%征收率的商品编码后票面自动替换为1%;




3、纳税人手动将税率修改为3%,点击“打印”时需要进行开具理由选择;




4、有机动车授权和成品油授权的企业,新增以下内容:




4.1有机动车授权的企业:


⑴可在线获取机动车企业标识;


⑵机动车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在线获取合格证信息,只能使用本企业名下的机动车合格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⑶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允许选择机动车类税收分类编码,并打印“机动车”标识;


⑷申请红字信息表时增加“涉及退货和开具错误等”和“涉及销售折让”两种原因并进行校验;


⑸支持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与打印。




4.2、有成品油授权的企业:


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时,需要录入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的情况下,如果对应蓝字发票是2021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只能全票面开具信息表,不允许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部分数量或金额的冲红;


5、支持从下载的红字信息表中获取购方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带入红字专票开具界面。




03


金税盘如何升级?





方式一:自动升级




双击运行开票软件,自动检测版本更新信息,检测到新版本后,开始自动下载安装文件







下载完成后开始自动安装







安装过程中,安装程序会自动备份旧版本数据,静候其备份并安装完成。安装完成后弹出更新结果,窗口将在30秒后自动关闭。







方式二:手动升级




下载最新版本开票软件安装程序







双击运行下载的安装程序,出现安装界面。直接点击“快速安装”,即开始将软件安装到默认目录“C:Program Files (x86)Aisino开票软件”





如不想将软件装在默认目录,点击右下角的“自定义安装”,指定路径后点击“立刻安装”







安装程序开始复制文件,直至安装完成,期间不需要其他操作







安装完成后,弹出提示框,点击“完成安装”,即退出安装程序,启动开票软件。







04


税盘登陆界面也变了!





第一次运行新版开票软件


不管是自动升级安装,还是手动升级安装,安装完成后,会自动移除旧版开票软件的快捷方式,增加新版快捷方式。


1、新版开票软件的快捷方式图标与旧版有很大不同,由椭圆形白底蓝字的“信”,变为长方形蓝底白字的“A”





旧版图标



新版图标








2、首次运行新版开票软件,会先升级金税盘底层程序,以配合新功能的使用



升级底层期间,切勿拔盘,拔盘可能导致金税盘损坏!




3、待金税盘底层升级完成,软件提示重新运行开票软件,点击【确定】退出金税盘升级程序



4、再次双击开票软件图标,软件会先将旧版数据迁移到新版软件中来



5、自动迁移过程请耐心等待,迁移完成后,出现开票软件登录界面



6、出现登录界面,至此升级过程完成






05


机动车发票开票最新规定!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版式调整说明




① 将原“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栏调整为“购买方名称”栏。该栏应根据消费者的身份打印消费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② 将原“纳税人识别号”栏调整为“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如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若消费者为个人则可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号码。


③ 企业开票软件升级后,进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页面时,如果票样未选择,则提示用户前往参数设置模块根据现有的发票选择票样。






2、以进控销开票规则




机动车经销企业(授权经销商、其他经销商)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需通过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校验车辆的归属情况及使用状态,车辆的购买方为当前企业且车辆状态处于未使用、已红冲时,允许开具,否则不允许开具。




机动车生产企业(国内生产商)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校验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中的车辆制造企业是否为本企业、是否为授权公司生产、是否为本企业购进的车辆。满足任意一项均可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以下简称“进口企业”)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直接向终端消费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校验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中的报关进口企业是否与开具发票的单位一致或者是其购进的车辆。即进口企业只允许对本企业报关的合格证或者其购进的车辆合格证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否则不允许开具。双抬头企业,其中一个报关进口企业使用了此合格证后,另一个报关进口企业不允许使用此合格证。




06


机动车发票常见问题解答!



1、 因开具单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有限制(例如一百万元),如果一台车的不含税价格超过一百万,同个VIN码数量可以填0.5开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还是得去税局升额度?


答:不可以,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升开票限额。




2、 经销商既购买了整车,又购买了配件,是不是要分开开具发票?能不能开在一张发票上吗?


答:配件如果不在机动车编码里需要另开一张发票。




3、 下游企业是否要认证抵扣上游企业开具的进项发票后才能开具销售发票?


答:不需要,上游企业开具的发票上传至税局系统后,下游就可以开具销售发票。




4、 上一环节的专用发票开具后,是否可以在当天即开具下一个环节的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可以。




5、 开具一辆车红字发票后,需要等待多久才能重新开具这辆车的蓝字发票?


答:红字机动车发票上传至税局系统后即可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6、 5月1日之后,机动车票面调整之后,之前申领的发票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答:自2021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开具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 当经销商经营出现风险且拖欠公司车款的情况下,为了化解风险,通常会采取要求经销商退车或将车辆调拨给其他经销商。但如果经销商同时出现税务异常,导致不能开具发票,那么经销商的库存车将既不能开具红字机动车发票退车,也不能开具蓝字机动车发票调拨给其他经销商。经销商一旦出现不能开票的情况,其库存车该怎么处理?


答:凭相关证明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手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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