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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作废的成品油发票种类(成品油的普通发票可以作废吗)

在日常的财务工作里,我们难免会开错发票。一般开错了也不要紧,只要当月作废就可以。但是有三种发票不能直接作废,你知道是哪三种吗?




一.电子发票




不论是电子普票还是电子专票,都有可复制、难收回的特点,因此一旦开具就不能再作废了。不过电子发票开错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开票人还是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的。




二.成品油专用发票




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已经开具完毕的成品油专用发票,如果发生开票有误等情形,不可直接作废,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已经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支持作废。若发生开具有误的情况,销售方需完成到下述两项操作




1. 开具红字发票,并确定红字发票的内容和原蓝字发票严格对应;




2. 对于消费者所持有的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全部联次,销售方都应收回。




说了这么多,朋友们应该也注意到,不能直接作废的发票,一般都需要开票人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那么,我们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呢?




开具红字发票的步骤可以概括成以下三点:




1.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 税务机关接受校验信息表;




3. 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朋友们注意了,下面我们来具体说说这三个步骤的具体操作。




第一步,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时,购买方和销售方的操作是不同的。




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用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但是购买方需要依照《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已开错的发票税额。




销售方在填开《信息表》时,填写内容应与蓝字专用发票严格对应。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这是销售方依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出的,因此,该发票上的每项内容都需要和《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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