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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建筑业发票(建筑行业跨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学员问:


跨区项目必须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吗?不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如果已经在项目地预缴了增值税,一定要回注册地开票吗?在项目地税务开票行不行?


回注册地开票必须在当月吗?跨月开票行不行?开具了发票最晚多长时间必须在项目


地补预缴增值税?必须先预缴才能再开票吗?


专家答:


(1) 按照税法规定:跨区项目应该在项目地预缴,如果不预缴,涉及项目地税源流失,可能会被项目地查帐补缴,而预缴在注册地的税金,能否退税还是个问题。所以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按照税法规定,不自作主张,预缴到项目地。


(3) 不一定要在当月开票,一般次月15号纳税期前开票也可以


(4) 税款预缴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 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跨区项目没有规定先预缴再开票,也可以先开票再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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