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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预开户状态能收款吗(收款以银行卡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T 10)。[比如:2月1日到期,那么2月1日-2月11日都可以发起“提示付款”,不在这个期限内发起的“提示付款”都属于非正常提示付款,会对行使票据权利产生影响]。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一:如果你是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发起“提示付款”的申请,之后被承兑人拒绝的话,票据状态上就会显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这是因为你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操作,所以要保证你所有的追索权利。


二:如果你是在提示付款期限之前发起的“提示付款”,的申请,相当于你并没有按照票面信息的约定时间要求兑现,所以承兑人是有权利拒绝付款的,此时你是不能追索任何人的,未按照票据的约定,条款上是你违约在先,在现实中确实会有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之前就提示付款的,对于并不在乎的承兑人也确有接受申请的例子,这只能说是持票人没有遇到硬茬子,小编为您庆幸,倘若这个时候承兑人拒绝提示付款的申请,那么票据状态就会变成“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进行拒付追索)”。所以往往这个时候,只要在票据提示付款期(T 10)内重新发起一次正常的“提示付款”即可。小编提示,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三:如果你是在提示付款期限之后发起的“提示付款”,的申请,此时已经变成了“逾期提示付款”相当于持票人将丧失部分票据权利,追索范围也大大缩小,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票据权利都作废了。它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逾期提示付款”操作之前,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内没有发起过正常的“提示付款”申请。这种情况假如承兑人拒付,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可追出票人、承兑人及保证人)”;第二种是在“逾期提示付款”动作之前,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内有发起过正常的“提示付款”申请。这种情况假如承兑人拒付,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但这种情行一般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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