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企业会计小李致电咨询,称其企业近日接到税务机关通知,对2016年1月至12月的纳税申报进行纳税评估。李会计说,他只知道税务机关有检查部门,可以依法对企业进行检查。他还没听说过税务评估。老板让他问,税务评估和税务检查是一回事吗?如果不是,又有什么区别?下面让小编给大家解释下:
税务稽查
纳税评估
一、定义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利用数据信息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定性、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的征管措施。
税务检查: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和涉税事项的检查处理,以及检查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的总称。
二、目的
税收评估: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帮助纳税人防范涉税风险,减少税收损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税务稽查: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三、对象
纳税评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的所有税种。
税务检查:逃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不履行法定税法义务,侵犯国家税收管理秩序。
纳税评估
四、主管部门
纳税评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务管理人员,上级税务机关也可以对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进行评估。
税务稽查:由税务稽查部门负责。
五、手段方式
纳税评估: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收负担监测结果及相关数据设置评估指标及预警值,综合利用各种比较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筛选异常情况,通过税务访谈、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定性定量判断。
税务稽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
六、结果处理
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或程序明确,无逃税等违法嫌疑,税务机关可督促纳税人纠正;在评估分析中发现税务违法嫌疑的,应当移交监察部门,定期反馈给税务管理部门;发现外商投资与外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规定的,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务管理部门。
税务稽查: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处以罚款、移送公安机关、提出管理建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