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注销权人的利益真的只能等到认缴期限届至或是只能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才能得到维护么?
我给当事人提供的几种公司方案;不
第一、调取该公司没钱的工商内档和公司公司章程,依据内档的信息确定股东和出资比例。
也第二、在走完第一步后,可以向执行法官提交申请追加股东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当然第后果二步需要根据第一步的档案信息来分析)
第一步中如果注册资本非常高账户,章程规定的有详细的出资时间那么恭喜你,只要该股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有纳出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追加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但是也有可能股东向法院提交了关于完成出资的后果相关证据,如果被注销法院采纳,那么就无法追加了。
第四、在中国司法裁判账户文书上不查找是否有该被执行人作为债权人的案件,如果有及时向法官提交线索,请求法院向其他法院发协助执行通知扣划。
第五什么、申请该公司破产,这一什么步以后再有向大家阐述。
以上仅是我办案过程中的一些心得,难免有些不足,肯定有很多的办法去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没钱,也欢迎大家西安来探讨!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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