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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两个国家营业执照(海外直邮代购需要营业执照吗)

“我们也看到了关于《电子商务法》的信息,内部还在观望阶段,影响估计有的。”


微商、代购要凉,是真的吗?


《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指的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国家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直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代购营者。其中,“其他网络服务”涵盖微商、直播等形态。


比如,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需要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这样以后在那些大型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海外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元。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需要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竞价排名的商品应该注明“广告”。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吗、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吗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有几个争议尚待明确


关于《电子商务法》,有几个争议点。比如上文中澳洲代购曾女士说的“我作为澳洲居民,《电子商务法》管不到我。”


再比如微商代购,究竟属于帮朋友带东西,还是经营活动,其实存在模糊的界限。


对此,上海亿达律师事务营业执照所律师董毅智律师认为,海外代购满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代购、提供服务”“经营”的要件。“重点在于‘经营活动’。并不是说消费者去国外帮朋友带东西就会两个被认为属于范畴内,而是在于其行为是否会被直邮认定为‘经营活动’,在这一点的认定上,可能需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等两个。”


争议最大的还是《电子商务法》的海外落地。北京德恒(深圳)律国家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友臣律师也认为,《电子商务法》中对跨境电商的规范是框架式的、笼统的,没有具体详细的营业执照规定,不具备任何的可操作性。实践中的难题没有真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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