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现在正在试点实行滚动年报式年报。
什么是滚动式年报?
滚动深圳式年报
是相对于固定式年报而言。
固定式的年报
就是要在每年的1申请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报送年报,这种方式的缺点是——由于缺乏先后次序安排,报送扎堆的现象格外突商事出。 据统计,20主体18年,深圳超过70%的商事主体都集中在深圳4-6月报送年报。
这给报送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而滚动式年报,则消除了这一缺点:报送时间不再固定,而是调整为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也就是说企业的“生日”将作为年报报送起始日。
举个例子来说,就是申请如果一家企业是在2021年8月1日成立年报,按照滚动年报时间要求,需要在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报送。
虽然深圳主体实行滚动式年报,但也不是所有的深圳公司都适用。
比如说海关管理企业不实行滚动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仍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不年报有什么后果 企业逾期未年报将面临多项“后果”,营业执照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被列入满三年仍未履行义务将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这样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商事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并且5年后才能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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