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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预包装食品销售范围)


为贯彻落实2021年4月29日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国家预销售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食品所在地县范围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流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包装规定,同时优化范围办理销售途径,进一食品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基于经营此,甘肃省预市场监管备案备案局将仅销流通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包装”范围经营,并实施备案编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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