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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残疾人的减免怎么操作(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怎么填写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项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残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人的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填写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




再次,我们来看下减征幅度:




①孤老和烈属的所得减征幅度。




根据苏政办函[2015]52号文件以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苏政办函(2003]93残疾人号残疾,孤老和烈属填写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表1所列比例计算。




表1残疾人





②残疾人所得的减征幅度。




残疾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确定个人所得税。残疾程度为中度以上,即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的残疾人,一级至六级(含六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与孤老、烈属相同;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残疾等级为四级(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的残疾人,七级至八级的转业、复员、退伍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怎么度按孤老、烈属的50%计算。




举例




1、某居民个人残疾等级鉴定为三级,2019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为5000,已缴税额为5000*3%=150。按照规定,个税减征比例为100%,减征额为150*100%=150,享受全部减免。即该纳税人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可申请退税,退税金额为15申报0。




2、某居民个人残疾等级鉴定为四级,2019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为5000,已缴税额为5000*3%=150。按照规定,个税减征比例为50%(100%*50%=50%),减征额为150*50%=75。即该纳税人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可申请退税,退税金额为75。




优惠办理途径




1、个人所得税APP


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可享受税收优惠-添加。

操作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登录后,点击右上角个人信息管理-左侧个人信息-可享受优惠情形-添加。




优惠情形添加怎么成功申报后再进行个税年度汇算即可享受相关减征优惠,相关备案资料纳税人留存备查即可。




3、税务大厅


税务人的大厅进行相关减征优惠备案。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5012710,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相关的办理流程:



1、个人所得税APP




纳税人通过手机登录自己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后,点击个人中心减免的个人信息。







点击可享受优惠





点击添加





选择相关的税收优惠情形


减免



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即可。(如果有残疾或烈属情形,则需要上传对应的电子资料以便核实。)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纳税人可以访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




登录后,点操作击右上角个人信息管理。



点击左侧个人信息





选择可享税收优惠情形,点击立即添加。



选择税收优惠情形,点击确认。



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即可。(如果有残疾或烈属情形,则需要上传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电子资料以便核实。)







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残疾、孤老、烈属个人减免税备案成功后即可进行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在其他免税收入栏次显示免税收入(系统自动计算带入),核实数据无误后即可正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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