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家庭农场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家庭农场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二,家庭农场可以将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场所登记为其住所。


第三,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


二、家庭农场注册的程序

(一)注册账号

访问山东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点击立即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以实现全省各级工商登记机关的登记业务申请。通过选择和切换地市,申请人(可以是授权代理人)即可以向拟设立登记机关发起申请。账号注册实行实名制。一个身份证件只能注册和拥有一个账号。


(二)名称申报

1.市场监管局大厅窗口名称申报:申请注册的家庭农场业户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土地承包流程流转合同、个人照片、办公场所证明等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核准家庭农场名称,核准后提交材料,办理如果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业户,市场监所需管所当场受理。大厅窗口查看家庭农场名称是否可用。


2.办理网上名称自主申报:无需前置许可的,可以选择名称自主报。登录网上登记服务平台后根据拟申报的名称,切换到相应的地市(如申请省名请切换到山东省,如申请市名、县名请切换到相应地市)然后点击名称自主申报模块,进行名称自主申报。第一,申请人根据名称四段式要求营业执照填写拟申报的名称,计算机即时查询比对并给出申报结果。第二,名称申报成功,保留一个月有效期供申请人办理登记业务,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报成功的名称请打印名称使用承诺书和名称材料自主申报告知书,可即时发起设立登记申请。第三,通过自主申报的名称可以在页面右上角“我的申报”进行查询。第四,已申报成功但未发起设立的名称可以删除重新申报,已发起设立登记的名称不能删除。如想删除名称必须先删除设立登记申请。


(三)点击“设立登记”模块发起设立登记申请

1.对于自主申报名称,直接勾选所申报名称,点击“发起设立”。


2.对于已取得“材料名称核准通知书”(到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核名的)或者不起名称的,点击“其他设立”。


3.根据页面引导,逐页填写相关登记申请信息(经营场所、电话、经营者身份证、邮编、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内容)。多证合一申报材料等信息可根据需要一并填写。所需


4.全部登记材料填写完毕后,可以选择“申报方式”。申报方式分两种、即“全程电子化登记入口”和“窗口登记入口”。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入口,预审通过后需要进行“电子签名”并网上提交电子登记材料,所有登记材料以电子档案方式留存。选择窗口登记入口,预审通过后需要下载打印登记材料,手写签名,然后将签名后的纸质登记材料提交到辖区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




5.在附件中上传经营者的身份证正反面、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村委开具证明、租赁合同等)、名称自主申报的需要上传名称使用承诺书、农场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需要上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材料。


注意事项:(1)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买商品房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其他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自家庭有房产、提家庭交房产管理部及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村(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场所证明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和权属主体:属于租赁(借用)房产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其中,租赁(借用)市场铺位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也可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和市场开办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合同农场原件或复印件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2)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需在http://www.lyaic.gov.cn/aaa/a营业执照bc.html XX市工商局“部分文书示例”中下载“住所附表住宅改商用需要填此表”经利害关系业主签字后,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盖章。(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许可或批准文件。(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6.登记申请材料全部填写(上传)完毕,点“提交”按钮,提交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预审。


(四)辖区市场监管所预审

辖区市场监管所登记业务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对于存在问题,可以进行补正的,退回修改。对于存在较大网上问题,属于不予登记事项的,驳回。对于可以受理的业务,预审通过。无论“退回”、“驳回”还是“预审通过”,申请人都可以在“办理状态”栏目中查看审核人员的办理意见。对于“退回”的登记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待提交栏目”查看,修改补正后再次提交预审。对于“驳回”的登记申请,办理流程终结,申请人可以在“已办”栏目查看。选择全程电子化办理,预审通流程过的,申请人可以在“待签名”栏查看。选择窗口办理,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在“已办”栏目查看。


(五)预审通过后,签名提交

1.对于选择窗口办理的,在“已办”栏目点击“查看申请书”下载打印“业务办理通知书”、和其他登记材料,手写及签名后,提交纸质材料到登记窗口。


2.对于选择全程电子化办理的,需要进行电子签名。在“待签名”栏目,找到要办理的登记业务,选择“继续办理”。点击生成签名文档,pdf格式签名文档生成后,可以进行查看。查看无误后点击“发起签名”。再次确认签名人员列表是否正确,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签名网上人员。签名人员确定后可以选择签名方式:手机设备签名(全程电子化手机App)和银行设备签名。(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网银U盾或中国工商银行eID卡)


(六)登记核准

由辖区市场监管所登记业务人员办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