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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降低

从2013年1月1日起,区国税局迎来“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申报期。截至3日,“营改增”纳税人已经申报7户,申报税款25308.63元。区国税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申报工作,总体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情况平稳有序。

新政为企业“减负”

“"营改增"后,的确给公司减少了税负。”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的缪会计已经整理好数据,准备进行网上申报,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们公司属于咨询行业,正好在这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内,是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缪会计说,“在"营改增"之前,咨询业营业税税率为5%,计税依据为含税销售额,"营改增"后,我们公司适用3%的征收率,计税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因此应纳增值税税款下降了2万多元。”

据了解,“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将按照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据区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将有所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此次“营改增”所涉及的大部分行业(如广告业、鉴证和咨询业等)税率较以前有所下降,二是由于营业税、增值税分别属于价内税、价外税,两者之间的计税依据不一样,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要略低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含税销售额,所以即使税率同样是3%,税负也会下降。

而一般纳税人除了税率因素,还涉及进项抵扣税额,“营改增”后,这些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更具竞争优势。

专项培训服务纳税人

据了解,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区国税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12月1日“营改增”正式实施之前,对纳税人集中开展了31期培训。为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12月份又展开了新一轮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专项培训。针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分批开展申报培训,辅导“营改增”纳税人进行模拟申报,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该局还就首个申报期制定应急预案,随时为纳税人解决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纳税申报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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