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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所得税如何填季报(视同销售的销项税怎么填写申报表?)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什么?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等从事特定业务的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当期已经实现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


既然是特点业务,一般而言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涉及。这里面主要说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的预售收入。由于房地产企业,在房子还没有建好的时候,为了尽快的回笼资金需要进行预售。而房地产企业在预售以后,就需要按照一定计算方式,申报相应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由于自身业务涉及的面比较广,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时,也是会遇到各种其他企业没有涉及的问题。“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可以说就是房地产企业所特有的业务。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是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的房子,所以实际的利润率并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当地会制定一个预计毛利率。这样用取得的预售收入乘以预计毛利率就可以了。


房地产企业在预缴时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企业实际完工之后,在汇缴清算时抵扣就可以了。同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现在好了,这个事情已经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当期实际缴纳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可以在预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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