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合伙企业非货币出资五年分期(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吗)


问:什么是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答: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就是以这些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或者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重组改制以及其他类似的投资(包括股权换股权)。


问:为何要扩大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实施范围?


答: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没有或仅有少量现金流,且大多交易金额较大,纳税人可能缺乏足够资金纳税,导致征纳双方争议较大,税务机关执法也面临两难境地。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务院在批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批准上海自贸区先行试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探索解决之路。


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将上海自贸区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内实施。


问:分期缴税优惠政策的核心是什么?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为什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此次分期缴税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税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样做,也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所得税处理原则一致。


问:如何分期缴纳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自行合理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并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按计划分期缴纳税款。


按照规定,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以非货币资产性投资取得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对部分转让股权且取得的现金不足以一次结清税款的,剩余部分可以继续分期缴纳。


问: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纳税地点区分具体情形确定:(1)以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投资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备案及纳税等事宜;(2)以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应在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备案及纳税等事宜;(3)纳税人以不动产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备案及纳税等事宜。


纳税人分期缴税期间需要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应重新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并向主管地税机关重新报送备案表。


多练会计


多练会计免费答疑QQ群:417317694,更有叱咤财务界的会计老师专门为你解答各种财会难题。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