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什么企业会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什么样的企业适用于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